浙江昂利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股東減持計劃時間過半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葉樹祥先生、監事潘小云先生、徐愛放女士、高級管理人員楊國棟先生、歷任監事嚴立勇先生、股東吳偉華先生保證向公司提供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昂利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於2019年10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關於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股東減持股份的預披露公告》( 公告編號:2019-036),本公司董事葉樹祥先生、監事潘小云先生、徐愛放女士、高級管理人員楊國棟先生、歷任監事嚴立勇先生、股東吳偉華先生計劃在該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以集中競價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本公司股份合計不超過4,701,500股(佔本公司總股本比例5.22%)。

公司於2019年12月14日、2019年12月28日、2020年1月11日、2020年1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分別披露了《關於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計劃數量過半的進展公告》( 公告編號:2019-039)、《關於公司董事減持計劃數量過半的進展公告》( 公告編號:2019-046)、《關於公司部分監事減持計劃數量過半的進展公告》( 公告編號:2020-001)、《關於公司部分特定股東減持計劃數量過半的進展公告》( 公告編號:2020-002),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楊國棟先生、董事葉樹祥先生、監事潘小云先生、歷任監事嚴立勇先生減持計劃數量已過半。

2020年2月17日,公司收到了董事葉樹祥先生、高級管理人員楊國棟先生、監事潘小云先生、徐愛放女士、歷任監事嚴立勇先生、股東吳偉華先生出具的《關於股份減持計劃實施進展的告知函》,截至 2020年2月15日,董事葉樹祥先生、高級管理人員楊國棟先生、監事潘小云先生、徐愛放女士、歷任監事嚴立勇先生、股東吳偉華先生預披露的減持計劃時間均已過半。根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東減持情況

1、股東減持股份情況

(1)葉樹祥先生減持股份情況

(2)楊國棟先生減持股份情況

(3)潘小云先生減持股份情況

(4)徐愛放女士減持股份情況

(5)嚴立勇先生減持股份情況

(5)吳偉華先生減持股份情況

注:(1)若出現總數與分項數值之和不符的情況,均為四捨五入原因造成。

(2)葉樹祥先生、楊國棟先生、潘小云先生、徐愛放女士、嚴立勇先生、吳偉華先生減持的股份來源為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

2、股東本次減持前後持股情況

注:(1)若出現總數與分項數值之和不符的情況,均為四捨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關說明

1、葉樹祥先生、楊國棟先生、潘小云先生、徐愛放女士、嚴立勇先生、吳偉華先生本次減持計劃的實施情況符合《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有關規定。

2、本次實際減持情況與此前披露的減持計劃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實際減持股份數未超過計劃減持股份數量。

3、葉樹祥先生、楊國棟先生、潘小云先生、徐愛放女士、嚴立勇先生、吳偉華先生不存在應當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諾事項。

葉樹祥先生、楊國棟先生本次減持價格依據市場價格確定,且遵守其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時所做出的承諾,在鎖定期屆滿後兩年內減持價格不低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若公司在發行上市後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的,應對發行價進行除權除息處理)。鑑於2018年度權益分派已實施完畢,在對發行價做除權除息調整後,其減持價格應不低於22.32元/股。

潘小云先生、徐愛放女士、嚴立勇先生、吳偉華先生本次減持價格依據市場價格確定。

4、葉樹祥先生、楊國棟先生、潘小云先生、徐愛放女士、嚴立勇先生、吳偉華先生不屬於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本次減持計劃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股權結構及持續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5、截至本公告日,葉樹祥先生、楊國棟先生、潘小云先生、徐愛放女士、嚴立勇先生、吳偉華先生本次減持計劃尚未實施完畢,公司將會持續關注上述股東股份減持計劃實施的進展情況,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三、備查文件

1、葉樹祥先生、楊國棟先生、潘小云先生、徐愛放女士、嚴立勇先生、吳偉華先生出具的《關於股份減持計劃實施進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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