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桂林市強化疫情防控,發佈十項措施通告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入關鍵時期,為打贏這場阻擊戰,2月5日,桂林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發布實施強化疫情防控十項措施的通告。

通告要求,全體市民要以高度的責任感自覺遵守國家、自治區和本市出臺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黨員幹部、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家人、親屬,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帶動街坊鄰居自覺遵守規定;各縣(市、區)、各鄉鎮、各村(居)委要嚴格履行疫情防控屬地管理責任,各單位除做好本單位、本系統疫情防控工作外,還必須服從屬地管理,做好配合工作,形成上下聯動、全市“一盤棋”工作格局。

通告指出,全市所有村莊、小區、單位實行封閉式管理,人員進出一律進行體溫檢測,並出示有效證件。外來人員和車輛一律嚴控,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同時倡導不串門、不集聚,儘量不外出,外出必須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每戶家庭每兩天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紅事”停辦,“白事”從簡,並提前報村、社區備案。對舉辦或承辦集體聚餐、參與聚眾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嚴肅處理;明確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必須及時就診,並第一時間向村、社區報告。對出現確診病例的,視情對小區、村組、住宅樓單元實行封閉式硬隔離;要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控和及時報告,如出租房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體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通告強調,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農貿市場、商場、超市、藥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殺,進入人員一律接收體溫檢測、佩戴口罩。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除指定接待酒店外,其餘各酒店賓館(含民宿酒店),一律不得接待來自疫情重點地區人員,並要主動推薦幫助相關人員入住指定酒店。

通告嚴禁各單位在2020年2月9日之前通知本單位疫情重點地區人員返回桂林;1月16日以後從疫情重點地區返回人員,須按規定主動居家隔離14天;從本通告發布之日起,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的市外返回人員,也須按規定主動居家隔離14天,並於在抵達1小時內向居住地村、社區報告;不主動申報、不按規定隔離、拒絕接受體溫檢測、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將依法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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