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不力、違紀違法,內蒙古多人被通報

呼和浩特市41人被點名通報


  1.土左旗委宣傳部新聞中心副主任雲飛被批評教育。


  2020年2月8日,土左旗疫情防控督查組夜查時發現,土左旗委宣傳部新聞中心副主任雲飛包聯塔布賽鄉杭蓋村期間未在崗。2月10日,土左旗紀委監委給予雲飛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2.土左旗塔布賽鄉杭蓋村駐村第一書記安喜喜被誡勉談話。


  2020年2月8日,土左旗疫情防控督查組夜查時發現,塔布賽鄉杭蓋村駐村第一書記安喜喜未在崗。2月10日,土左旗紀委監委責成塔布賽鄉黨委給予安喜喜誡勉談話。


  3.土左旗察素齊鎮太平社區黨總支書記、第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負責人吉亞被批評教育。


  2020年2月9日,市委第三督導組夜查時發現,察素齊鎮太平社區黨總支書記、第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負責人吉亞,未按旗疫情防控指揮部的要求在幸福小區成立臨時黨支部,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發揮不充分,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2月10日,土左旗紀委監委責成察素齊鎮黨委對吉亞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4.土左旗察素齊鎮人民北路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慄和平被批評教育。


  2020年2月9日,市委第三督導組夜查時發現,察素齊鎮人民北路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慄和平未按旗疫情防控指揮部的要求在國土資源小區和吉祥小區成立臨時黨支部,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發揮不充分,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2月10日,土左旗紀委監委責成察素齊鎮黨委對慄和平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5.武川縣可鎮青山社區衛生服務站站長趙文俊被免去站長職務;縣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王曉禹、牛文寬、任軍被通報批評;縣衛健委副主任劉永平作深刻檢查。


  可鎮青山社區衛生服務站2020年1月26日開始正常上班,縣衛健委要求鄉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24小時應急值班值守制度,落實疑似不明原因發熱病人早發現早報告職責。該衛生服務站法人趙文俊在接到通知後,以家在呼和浩特市為由未到崗開展相關工作,電話委託編外人員何玉龍代為安排工作。期間,縣衛健委衛生監督執法局王曉禹、牛文寬、任軍三人曾於2月1日前去該衛生服務站監督檢查工作,下發過衛生監督意見書,但未明確提出具體整改意見,存在監督檢查不到位問題。


2月3日,自治區防控工作督導組對該服務站督導檢查工作時發現,該服務站存在對發熱病人問尋不詳細,未按規定流程接診,未在明顯位置張貼接診流程等問題。


經武川縣紀委監委研究決定,責成縣衛健委對趙文俊作出政務處分,免去其可鎮青山社區衛生服務站站長職務,責令該站停業整頓;對縣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王曉禹、牛文寬、任軍監督檢查不到位、把關不嚴問題進行通報批評;責令縣衛健委分管監督檢查工作的副主任劉永平作深刻檢查,並加強管理,提升監督檢查工作實效。


  6.武川縣上禿亥鄉東土城衛生院院長郭廣峰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2020年2月3日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在暗訪督查中發現,東土城衛生院工作人員張英俊、孫淑君在工作時間未全程佩戴口罩,對職工的疫情防控相關知識培訓教育不到位,且讓不會操作測溫儀的人員對進出人員測量體溫,造成測量體溫流於形式,也未對外來人員相關信息進行全面登記。郭廣峰作為東土城衛生院院長,工作抓得不實不細,流於形式,存在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問題,其行為違反了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的工作要求。


經武川縣紀委監委研究決定,給予郭廣峰同志黨內警告處分;責成縣衛健委對該衛生院工作人員張英俊、孫淑君嚴肅處理。


  7.武川縣衛健委黨組被通報批評。


  武川縣衛生健康委員會作為全縣醫療機構的行政主管部門,對疫情防控的嚴峻性認識不足,落實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的工作措施不嚴不細不實,在監督管理上存在漏洞,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對可鎮青山社區衛生服務站、上禿亥鄉東土城衛生院在疫情防控中出現的問題,負有主要監管責任。


經武川縣紀委監委研究決定,對縣衛健委黨組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問題進行通報批評,責令縣衛健委黨組書記田虎才代表衛健委班子作出深刻書面檢查,並責成衛健委黨組進一步提高防控意識,認真查找全縣醫療機構在疫情防控中存在的各種問題並進行整改。


  8.武川縣西烏蘭不浪鎮什拉兔村防控負責人吳鵬飛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2020年2月3日,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監督檢查組到西烏蘭不浪鎮什拉兔村委會暗訪督查時發現,什拉兔村委會疫情防控負責人吳鵬飛在疫情防控中重視程度不夠,工作失職失責,在1月27日至2月3日期間,未在該村主要路口設置路卡,在縣防控指揮部監督檢查時,其本人和其他人員均未佩戴口罩且存在人員聚集情況。監督檢查組對吳鵬飛詢問防控措施及防疫知識時,其對疫情防控知識掌握的不夠,對疫情防控相關政策瞭解不深刻。西烏蘭不浪鎮防控領導小組雖然按照縣委安排,對疫情防控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但存在防控措施不實不細、一些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監管不到位,存在疫情防控風險隱患。


經武川縣紀委監委研究決定,給予吳鵬飛同志黨內警告處分,同時對西烏蘭不浪鎮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予以全縣通報批評,責令對鎮內各防控點進行全面排查,舉一反三,對類似問題進行全面整改。


  9.回民區鋼鐵路辦事處特弘社區居委會主任劉建國、新華園社區居委會主任馮衛峰、辦事處社區物業辦主任雲鵬被通報批評。


  2020年2月8日,回民區紀委監委對全區疫情防控社區網格化管控夜間值班情況進行突擊檢查,檢查中發現回民區鋼鐵路辦事處所轄特弘小區、錦澤園小區物業保安對小區車輛、人員出入登記不嚴格。經鋼鐵路街道紀工委核實,該防控點是在街道辦事處監督指導下,由小區物業設置並開展防控工作。由於辦事處物業辦及社區相關工作人員意識不強,工作存在漏洞。2月9日,回民區紀委監委責成鋼鐵路街道紀工委對特弘社區居委會主任劉建國、新華園社區居委會主任馮衛峰、辦事處社區物業辦主任雲鵬進行提醒談話。鋼鐵路街道黨工委對內蒙古品生活物業公司法人韓書然進行約談,要求其限期整改,並做出書面承諾和保證。回民區紀委監委給予上述3名公職人員全區通報批評。


  10.回民區光明路辦事處巴北社區居委會主任周巖松被通報批評。


  2020年2月8日,回民區紀委監委對全區疫情防控社區網格化管控夜間值班情況進行突擊檢查,檢查中發現回民區光明路辦事處所轄呼鋼小區無大門、存在夜間脫崗問題。2月9日,回民區紀委監委責成光明路街道紀工委對巴北社區居委會主任周巖松進行提醒談話,回民區紀委監委給予周巖松全區通報批評。


  11.回民區海西路辦事處綜合路社區居委會主任於清華被通報批評。


  2020年2月8日,回民區紀委監委對全區疫情防控社區網格化管控夜間值班情況進行突擊檢查,檢查中發現回民區海西路辦事處所轄綜合路社區鍋爐廠南區夜間值班人員存在漏崗問題。2月9日,回民區紀委監委責成海西路街道紀工委對綜合路社區居委會主任於清華進行提醒談話,回民區紀委監委給予於清華全區通報批評。


  12.回民區環河街辦事處巴彥南路社區居委會副主任段海亮被通報批評。


  2020年2月8日,回民區紀委監委對全區疫情防控社區網格化管控夜間值班情況進行突擊檢查,檢查中發現回民區環河街辦事處所轄巴彥南路社區鐵路小區防控卡點值班人員安全風險意識不強,夜間值守工作落實不到位,存在漏洞。2月9日,回民區紀委監委責成環河街街道紀工委對巴彥南路社區居委會副主任段海亮進行提醒談話,回民區紀委監委給予段海亮全區通報批評。


  13.回民區通道街辦事處義和巷社區居委會主任郝龍飛被通報批評。


  2020年2月8日,回民區紀委監委對全區疫情防控社區網格化管控夜間值班情況進行突擊檢查,檢查中發現回民區通道街辦事處所轄聯建小區夜間值守人員安排不到位,出現小區小門未鎖的情況。2月9日,回民區紀委監委責成通道街街道紀工委對義和巷社區居委會主任郝龍飛進行提醒談話,回民區紀委監委給予郝龍飛全區通報批評。


  14.回民區新華西路辦事處戰備路社區居委會主任馬禎被通報批評。


  2020年2月8日,回民區紀委監委對全區疫情防控社區網格化管控夜間值班情況進行突擊檢查,檢查中發現回民區新華西路辦事處所轄醫學院39至41號樓小區、建化樓、統建樓值班存在漏洞。2月9日,回民區紀委監委責成新華西路街道紀工委對戰備路社區居委會主任馬禎進行提醒談話,回民區紀委監委給予馬禎全區通報批評。


  15.回民區攸攸板鎮西龍王廟村工作人員董永勝被通報批評。


  2020年2月8日,回民區紀委監委對全區疫情防控社區網格化管控夜間值班情況進行突擊檢查,檢查中發現西龍王廟村蒙亮工藝品廠北側平房區設卡防控點,雖設有帳篷,但無人值守。經攸攸板鎮紀委核查,當日防控點值守人員三人,負責人為董永勝,值守人員為張喜喜、皮愛國,該二人因沒有及時對值班工作進行交接,造成卡點空崗。2月9日,回民區紀委監委給予西龍王廟村黨總支書記董永勝同志全區通報批評並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


  16.回民區中山西路辦事處中山西路社區居委會張春霞、付二牡丹被通報批評。


  2020年2月8日,回民區紀委監委對全區疫情防控社區網格化管控夜間值班情況進行突擊檢查,檢查中發現回民區中山西路辦事處所轄溫商小區大門未關閉、藥監局80號院的小門未鎖。2月9日,回民區紀委監委責成中山西路街道紀工委對中山西路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張春霞、付二牡丹進行提醒談話,回民區紀委監委給予上述2人全區通報批評。


  17.關於新城區成吉思汗街道辦事處黨工委、回民區光明路街道辦事處黨工委、玉泉區興隆巷街道辦事處黨工委、玉泉區石東路街道辦事處黨工委疫情防控責任落實不力的問題。


  2020年2月7日,內蒙古電視臺新聞天天看欄目曝光了呼和浩特市部分小區,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存在夜間無人值守或設卡不嚴的問題。經調查核實,新城區成吉思汗街道辦事處所轄呼哈路社區,回民區光明路街道辦事處所轄光明路社區,玉泉區興隆巷街道辦事處所轄六中社區、石東路街道辦事處所轄蓯蓉社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未嚴格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統一部署要求,落實落細疫情防控“五級責任”體系,沒有對小區出入人員及車輛進行全面細緻排查登記。其中,新城區成吉思汗街道辦事處所轄呼哈路社區的通和小區,存在對進入小區人員不測量體溫、對出入人員及車輛不做登記、未登記住戶車輛信息等問題;回民區光明路街道辦事處所轄光明社區的光明小區,存在夜間無人值守和大門敞開的問題;玉泉區興隆巷街道辦事處所轄六中社區的二建住宅小區、六中宿舍小區及石東路街道辦事處所轄蓯蓉社區的菸廠蓯蓉小區,存在卡口失管漏控,夜間無人值守和大門敞開的問題。這些問題既反映出社區疫情防控工作存在隱患,也反映出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工作不實、履職不力的問題。經市紀委監委研究決定,對上述4個街道辦事處黨工委進行全市通報批評,責令對相關問題迅速進行整改。向新城區委、回民區委和玉泉區委下發紀律檢查建議書,責令3個地區黨委進一步加強對疫情防控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全面落實防控措施。責成新城區紀委監委對包聯呼哈路社區的新城區成吉思汗街道辦事處黨工委委員、副主任李培智,呼哈路社區居委會主任李軍立案審查,給予黨紀處分;對呼哈路社區黨總支書記李茂林予以免職。責成回民區紀委監委對包聯光明社區的回民區光明路街道辦事處黨工委副書記沈紅、光明社區黨總支書記黃瀟瑜立案審查,給予黨紀處分;對光明社區居委會主任張碧珂予以免職。責成玉泉區紀委監委對玉泉區興隆巷街道辦事處黨工委副書記、主任郭文傑,包聯蓯蓉社區的玉泉區石東路街道辦事處人大工委主任賀文傑,興隆巷街道辦事處六中社區黨總支書記、居委會主任馬勇新,石東路街道辦事處蓯蓉社區黨總支書記韓瑛立案審查,給予黨紀處分;對蓯蓉社區居委會主任李雨然予以免職。


  18.關於賽罕區烏蘭察布東路街道辦事處瑞光社區黨支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虛作假,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問題。


  2月9日,呼和浩特市委暗訪組深入該辦事處所轄瑞光社區的禾太小區,對疫情防控工作進行暗訪督導,期間調閱了該小區4名樓棟長、單元長名單,並聯系詢問工作情況,發現上述4人從始至終對其擔任樓棟長、單元長一事不知情,且1人為外地返呼人員已居家隔離、1人已兩年未在該小區居住,根本無法承擔相關工作。瑞光社區黨支部存在入戶調查工作不細不實,未做到登門入戶登記,臨時打印名單等問題。針對市委督導組發現的賽罕區烏蘭察布東路街道辦事處瑞光社區臨時打印樓棟長、單元長名單,弄虛作假的有關問題。經市紀委監委研究決定,對賽罕區烏蘭察布東路街道辦事處黨工委全市通報批評;責成賽罕區紀委監委對烏蘭察布東路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趙劍鋒、主任李雲霞進行誡勉談話;對包聯瑞光社區的辦事處黨工委委員、黨政辦主任孫月秀,瑞光社區居委會主任郭琳立案審查,給予黨紀處分;對瑞光社區黨支部書記楊軍予以免職。市紀委向賽罕區委下發紀律檢查建議書,責令其對有關問題舉一反三、迅速整改。


巴彥淖爾市26人被通報


  1. 杭錦後旗團結鎮黨委書記潘峰、包村幹部高建軍被通報批評;團結鎮副科幹部席東華被談話提醒;團結鎮十八頃地村黨支部書記張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團結鎮十八頃地村主任高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20年2月2日上午,杭錦後旗團結鎮十八頃地村六社村民王某某父親去世。2020年2月3日晚,王某某等12人將遺體運往異地安葬,出行通過堵卡檢查點,值班人員沒有及時制止,僅進行簡單登記放其通行。下葬返回途中,王某某等12人被烏拉特後旗公安局攔截並扣留。次日下午,團結鎮黨委書記潘峰帶領相關人員將人全部帶回,並責令在家留觀14天。杭錦後旗團結鎮黨委書記潘峰、分管民政工作的副科幹部席東華、包村幹部高建軍、十八頃地村黨支部書記張軍、村主任高剛沒有嚴格落實杭錦後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關於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暫緩舉辦紅白事宴的公告》精神,未能對團結鎮喪葬事宜進行嚴密細緻的排查,對鎮村情況掌握不及時,未能及時勸阻,導致王某某等12人將遺體違規土葬。杭錦後旗紀委監委決定對團結鎮黨委、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間未能嚴格履行職責的問題在全旗通報批評;對團結鎮副科幹部席東華談話提醒;給予十八頃村黨支部書記張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村主任高剛黨內警告處分;對團結鎮黨委書記潘峰、包村幹部高建軍通報批評。


  2.臨河農場場長喬偉被約談;臨河農場副場長閆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農場幹部李永貞、劉喜和、李發明、任明星、薛利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趙佔良被誡勉談話;王軍被談話提醒。


  1月30日,臨河農場11個分場落實疫情防控工作中均存在往返人員登記記錄不詳細、各監控點未進行消毒、對外來人員排查不夠細緻的問題;農場駐點幹部李永貞、劉喜和、李發明、任明星、薛利榮不在疫情防控點,幹部李星不在崗;六分場支部書記趙佔良對武漢返場人員排查不及時,三分場支部書記王軍在統計排查時存在漏報問題。臨河農場副場長閆剛作為農場疫情防控工作總指揮部常務副組長(分管公共衛生)履責不力,對當日干部不在崗毫不知情。區紀委監委決定,給予閆剛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區委對臨河農場場長喬偉進行約談;臨河農場黨委給予李永貞、劉喜和、李發明、任明星、薛利榮黨內警告處分,對趙佔良誡勉談話,對王軍談話提醒,責令李星作出書面檢查、並在全場通報批評。


  3.臨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曙光市場監督管理所市場專管員蘇建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曙光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侯利平被免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白世明、張躍君被談話提醒。


  1月30日,自治區和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在督查中發現,臨河區銘澤便民市場存在對入場人員不檢測登記體溫,環境衛生差,消費者不戴口罩、攜帶寵物進入市場等問題,巴彥淖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此進行通報。銘澤市場經營管理者許某某在市區兩級市場監督管理局三令五申告誡下仍然不重視,未落實防控要求,曙光市場監督管理所銘澤便民市場專管員蘇建強落實監管責任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銘澤市場進行全面封閉並暫時關停整改,局黨組給予蘇建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曙光市場監督管理所侯利平所長職務,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白世明(分管曙光市場監督管理所)和副局長張躍君(分管食品安全)談話提醒,並就上述問題全局通報。


  4.烏中旗人民政府副旗長孫春梅被談話提醒;烏中旗政協副主席、旗人民醫院院長崔忠義被誡勉談話;烏中旗衛健委主任賈向民被談話提醒。


  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對市衛健委專家組、市防控指揮部駐烏中旗工作隊等檢查反饋的問題,烏中旗人民醫院未引起足夠重視,整改不及時、不到位。


  2月10日,經報請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同意,市紀委監委對烏中旗人民政府副旗長孫春梅談話提醒,對烏中旗政協副主席、旗人民醫院院長崔忠義誡勉談話,對烏中旗衛健委主任賈向民談話提醒。


  5.烏拉特前旗明安鎮紀委書記任俊傑被談話提醒;明安鎮色氣口子村支部書記劉志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明安鎮色氣口子村苗潤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明安鎮色氣口子村主任苗勇被通報批評。


  疫情防控期間,明安鎮色氣口子村苗潤飛等5人多次以打撲克的形式進行賭博,其中:1月26日晚色氣口子村主任苗勇參與賭博;2月5日晚上苗勇離開疫情防控堵卡點,到張某某家中觀看他人賭博且未予制止。2月6日,烏拉特前旗公安局明安派出所分別給予苗勇行政拘留5日、苗潤飛等5名參賭人員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2月10日,烏拉特前旗紀委監委決定,對色氣口子村主任苗勇在全旗通報批評,由明安鎮政府扣發其6個月績效補貼工資,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給予明安鎮色氣口子村支部書記劉志國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參與賭博的明安鎮色氣口子村苗潤飛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明安鎮紀委書記任俊傑談話提醒,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


呼倫貝爾市10人被通報


  1.莫旗額爾和鄉葦塘溝村黨總支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張寶山、宣傳委員金光雷在疫情防控期間聚集村民賭博問題。1月30日至2月5日,張寶山、金光雷多次在村民家中組織和參與“打麻將”賭博,且在場人員未採取佩戴口罩等疫情防護措施,給疫情防控帶來嚴重安全隱患。二人被莫旗公安局予以行政處罰。2月7日,莫旗紀委監委分別給予張寶山、金光雷開除黨籍處分,責令張寶山辭去葦塘溝村村委會主任職務,責令金光雷辭去葦塘溝村村委會委員職務;對負責包聯該村的鄉黨委副書記華海亮、額爾和派出所所長艾文厚誡勉談話。


  2.新左旗檔案史志館工作人員白紅心、烏蘭不服從組織安排,臨陣退縮等問題。2月1日,新左旗紀委監委在監督檢查時發現,新左旗檔案史志館按要求分解疫情排查任務時,單位職工白紅心、烏蘭以家裡孩子生病、手機聽筒不好使為由拒絕接受結對排查疫情工作。2月10日,新左旗紀委給予白紅心黨內警告處分;新左旗監委給予烏蘭政務警告處分。


  3.新左旗公安局交警大隊輔警安文豪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問題。2月4日,安文豪在進入阿木古郎鎮德遠小區疫情防控檢測點時拒不配合登記檢查,態度蠻橫,以未攜帶身份證及工作證為由,拒絕相關檢測登記工作,經檢測人員一再勸導後才出示身份證及工作證,進行了登記,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月5日,新左旗監委對安文豪在全旗範圍內進行通報批評,並責令新左旗公安局與其解除聘用關係。


  4.新右旗阿日哈沙特鎮白音烏拉嘎查黨支部組織委員巴日沙瓦迪疫情防控網格化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1月30日,白音烏拉嘎查疫情防控網格員巴日沙瓦迪在入戶走訪排查時,履行職責不到位,未排查出湖北返鄉人員烏某,給疫情防控帶來嚴重安全隱患。2月6日,新右旗紀委給予巴日沙瓦迪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嘎查黨支部書記兼嘎查達阿拉坦蘇和誡勉談話;對負責包聯白音烏拉嘎查的鎮黨委副書記蘇德談話提醒;對阿日哈沙特鎮黨委通報批評。


(來源:呼和浩特市紀委監委 清風巴彥淖爾 呼倫貝爾紀檢監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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