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新舉措!四川自然資源助力嚴防控促發展!(內附全文)


十大新舉措!四川自然資源助力嚴防控促發展!(內附全文)


2月11日,省廳印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自然資源保障服務工作的通知》明確疫情防控急需使用的土地可根據需要先行使用;疫情防控建設項目,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應保盡保。


《通知》明確

支持疫情防控建設項目可先行使用土地,對選址有特殊要求,確需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的,視作重大項目允許佔用。

➤ 使用期滿不需轉為永久性建設用地的,使用結束後恢復原狀,交還原土地使用者,不再補辦用地手續。

➤ 需要轉為永久性建設用地的,待疫情結束後及時完善用地手續。

➤ 對疫情防控建設項目,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應保盡保。

做好疫情防控重大項目保障,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全面開展網上報件審批工作,圍繞落實“六穩”工作部署,抓緊做好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項目用地組卷報批工作,持續做好用地保障。

應急疫情防控建設項目確需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的,由項目所在地縣、市兩級人民政府出具承諾,先行辦理用地手續。

急需開採當地礦產資源的,視為符合礦產資源規劃。對與防控疫情有關急需辦理不動產登記的,優先從快辦理。


《通知》要求

➤ 適當調整履約監管方式,加強土地市場研判,調整地勘基金項目和省頁岩氣調研評價項目結題時間,適當延續礦業權有效期限。

➤ 強化政務服務水平

,推行“不見面”服務,引導群眾遠程辦、網上辦,對確實需要到現場辦理的事項,採取預約辦理方式,提高服務效率。



《通知》全文如下 :

各市(州)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廳各處(室、局)、直屬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資源部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緩解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政策措施》和《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做好疫情防控建設項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就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統籌抓好嚴防控和促發展,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間自然資源保障服務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疫情防控建設項目先行使用土地。

對於疫情防控急需使用的土地,可根據需要先行使用;對選址有特殊要求,確需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的,視作重大項目允許佔用。使用期滿不需轉為永久性建設用地的,使用結束後恢復原狀,交還原土地使用者,不再補辦用地手續;需要轉為永久性建設用地的,待疫情結束後及時完善用地手續。要科學合理安排用地,堅持節約集約用地,嚴禁與防控疫情無關的項目搭便車違規用地。同時,要做好被佔地單位和群眾的補償安置。


二、保障疫情防控建設項目用地計劃指標。

對疫情防控建設項目,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應保盡保,計劃指標掛賬使用。地方計劃指標不足的,疫情結束後由各市(州)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報省廳,由省廳彙總形成項目用地批准清單,報部統一核銷。


三、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重大項目保障。

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全面開展網上報件審批工作,採取影像比對等方式,暫時取消永久基本農田佔用和補劃實地踏勘論證等戶外要求。要圍繞落實好“六穩”工作部署,抓緊做好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項目用地組卷報批工作,持續做好用地保障。其中,辦理報省級審核審批的規劃選址和用地預審事項,需開展規劃影響評價、節地評價等專家論證的,按照隨到隨辦的方式,採取專家分別審查會籤方式進行。對按規定確需提交紙質材料原件的,可通過在線平臺或電子郵件提供電子材料後先行辦理,待疫情結束後再補交紙質材料原件。


四、適當調整履約監管方式。

適當調整以公開方式供地的時間節點,對於以招標、拍賣、掛牌等公開方式供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各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根據防控疫情形勢和實際需要,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中止出讓程序,待本地區疫情消除後繼續出讓,相應重要環節的時間節點可依次順延。同時,各地要根據建設項目情況和防控疫情需要,從即日起可不開展實地履約巡查;待本地區疫情消除後,及時恢復正常的履約監管。對於受本次疫情影響未能按期交地、動工、竣工等情形,疫情持續期間不計入違約期。


五、加強土地市場研判。

各地要對已簽訂出讓合同但未繳清價款、違約金的宗地逐宗梳理,根據本地實際分類研判,向政府提出緩交土地出讓價款、疫情期間不計入違約期等建議意見,以緩解部分企業因疫情面臨的資金壓力。同時,要提前做好用地需求分析,科學編制年度土地供應計劃。


六、調整地勘基金項目和省頁岩氣調查評價項目結題時間。

正在實施的我省地勘基金項目和省頁岩氣資源調查評價項目,因疫情影響暫不能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的,項目結題時間順延,具體順延時間根據疫情防控形勢研判確定。


七、適當延續礦業權有效期限。

疫情防控期間,凡持有省級頒發且有效期為2020年1月1日後到期的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除位於自然保護地情形外,尚未向省廳提出申請的,有效期限自動延續至疫情防控解除後3個月。本通知下發前,已由省廳政務窗口受理,正在辦理中的礦業權延續申請,除與生態紅線及各類自然保護地重疊情形外,無需補正申請資料,可直接辦理短期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有效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疫情防控解除後,市、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及時通知礦業權人儘快申請辦理延續登記手續。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主動簡化審批要件,加快網上審批,提高辦事效率,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幫助礦山生產企業早日復工復產,促進經濟社會穩定發展。


八、加強礦產資源保障與服務。

應急疫情防控建設項目確需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的,由項目所在地縣、市兩級人民政府出具承諾,先行辦理用地手續;急需開採當地礦產資源的,視為符合礦產資源規劃,待疫情防控解除後直接納入礦產資源規劃數據庫。疫情防控期間,確需辦理礦業權出讓收益評估、儲量評審備案的礦業權人,可通過網絡、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請,待疫情防控解除後,再提交紙質資料,最大限度減輕疫情影響。疫情防控期間,暫緩催交到期未匯交地質資料,對2020年2月1日後到期,且因疫情防控導致匯交人資料匯交超期的,礦業權人可通過電話、郵件、書面等方式向省自然資源資料館提出簡要說明,其匯交期延續至疫情防控解除後3個月內完成。


九、強化政務服務水平。

推行“不見面”服務,通過電話或網站、微信公眾號、App、郵件等方式,引導群眾遠程辦、網上辦。對確實需要到現場辦理的事項,採取預約辦理等方式,提高服務效率。對與防控疫情有關急需辦理不動產登記的,要優先從快辦理。同時,各地政務服務窗口、不動產登記機構要按照當地政務服務的要求,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服務工作,加強窗口衛生防疫,保障窗口工作人員健康,為企業和群眾提供放心服務。對確需到省廳政務服務窗口辦理省級審核審批的規劃選址、用地預審、礦業權、地災資質等事項,申請人可以通過“四川政務服務”“天府通辦App”等方式進行網上預約,也可以通過電話、QQ、郵箱等預約辦理。疫情防控期間,土地規劃調整修改、建設用地審批事項全面實行網上審批,疫情結束後,另行通知補交紙質報件材料。其中,土地規劃調整修改事項,非涉密報件可通過電子郵件報送至省廳空間規劃局按程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事項,非涉密報件補正工作可通過電子郵件報送至省廳信息中心按程序辦理。


十、科學謀劃國土空間規劃,合理佈局醫療衛生設施建設空間。

在編制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時,要充分考慮城鎮以及社區、鄉村基層未來醫療衛生、防疫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合理佈局應急避難場所、醫療衛生、防疫應急設施,科學佈置“留白”空間;按照“十五分鐘生活圈”的要求,配套規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醫院);在鎮(鄉)配置防疫站、衛生監督站或在中心鎮配置醫院、衛生院,在中心村設置衛生計生中心;優先保障城鄉垃圾處理場、汙水處理廠、醫療廢物集中處理設施等環境衛生設施的需求,促進城鄉人居環境明顯改善,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幸福感。


四川省自然資源廳

2020年2月11日


部分文字由趙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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