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為“戰疫”護航

■ 鄧雨琦 本報記者 何穎

2月10日,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關於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若干措施的通知,推出十八條舉措,以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促進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為抗擊疫情保駕護航。

認真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通知》要求,要認真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助力疫情防控和企業復產擴能。一是要不折不扣落實支持疫情防控的稅收優惠政策。對2020年2月1日和2月6日新出臺涉及“六稅”“兩費”的十二項政策以及地方在法定權限範圍內出臺的政策,及時優化調整信息系統,加大內部培訓力度,簡化辦理操作程序。對其他稅收優惠政策,特別是國家實施的更大規模減稅降費政策措施也要進一步落實落細,鞏固和拓展政策實施成效。二是編制落實支持疫情防控的稅收優惠政策指引。總局編制發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指引》,各級稅務機關則要對照政策指引逐項加大落實力度,確保全面精準落地。三是切實加強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評估。

而在“深入拓展‘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方面,《通知》則推出了明確網上辦稅繳費事項、拓展網上辦稅繳費範圍、優化網上辦稅繳費平臺、強化線上稅費諮詢服務、豐富多元化非接觸辦理方式五大舉措。

優化現場辦稅繳費服務

此外,《通知》還推出五條措施優化現場辦稅繳費服務,以營造安全高效便捷的辦理環境。

確保安全辦理:嚴格做好辦稅繳費服務場所的體溫檢測、室內通風、衛生防疫、清潔消毒等工作,在做好一線工作人員安全防護的同時,主動為納稅人、繳費人提供紙巾、洗手液等基本防護用品。科學規劃辦稅服務廳進出路線和功能區域設置,保持人員之間安全距離。爭取當地衛生防疫部門的支持,出現緊急情況及時妥善處理。

加強引導辦理:最大限度提高辦理效率、壓縮辦理時間。

開闢直通辦理:對生產、銷售和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的納稅人、繳費人,提供辦稅繳費綠色通道服務。

拓展預約辦理:合理安排辦理時間,減少人員集聚。

推行容缺辦理:對納稅人、繳費人到辦稅服務廳辦理涉稅事宜,提供的相關資料不齊全但不影響實質性審核的,經納稅人、繳費人作出書面補正承諾後,可暫緩提交紙質資料,按正常程序為其辦理。

積極為企業紓困解難

值得注意的是,對那些受疫情影響的企業,稅務總局還積極調整稅收管理措施,為它們紓困解難。

《通知》要求:依法延長申報納稅期限。在延長2月份申報納稅期限的基礎上,對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納稅人,可依法申請進一步延期。

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要依法及時核准其延期繳納稅款申請,幫助企業緩解資金壓力。

切實保障發票供應。對生產和銷售醫療救治設備、檢測儀器、防護用品等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以及對此類物資提供運輸服務的納稅人,可暫按需調整其發票領用數量和最高開票限額,不需事前實地查驗。除發生稅收違法行為等情形外,不得因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而降低其增值稅發票領用數量和最高開票限額。

優化稅務執法方式。堅持以案頭分析為主,充分發揮大數據優勢,深入推進“互聯網+監管”。

依法加強權益保障。對受疫情影響逾期申報或逾期報送相關資料的納稅人,免予行政處罰,相關記錄不納入納稅信用評價;對逾期未申報的納稅人,暫不按現行規定認定非正常戶。對行政複議申請人因受疫情影響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影響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對不能參加行政複議聽證等情形,稅務機關依法中止審理,待疫情影響消除後及時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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