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談《法律帝國》

德沃金是這個時代著名的法理學家之一,他寫的《法律帝國》一書,是法理學界重要的著作之一。

漫談《法律帝國》

德沃金是美國人,他出生在美國的馬薩諸塞州,他考上了耶魯大學,並在耶魯大學取得了碩士學位,最初的時候,他以為自己的興趣是學習哲學,但是他在牛津讀書時開始學習了法學,他因此明白了自己真正喜歡的是什麼,於是他進入了哈佛大學的法學院。

在1957年,他從大學畢業後,就職於美國最高法院,擔任法官漢德的辦事員,後來又做了律師,在1962的時候,去了耶魯,擔任了一名大學教授。

1969年,他又接受邀請,成為了英國牛津大學的法理學科的教授,並一直任教到1998年,在此期間,他還不定期地擔任過哈佛大學、康奈爾大學、普林斯頓大學這裡幾所世界著名大學的教授,羅納德·德沃金是當代公認為在英美法學理論傳統中最具有影響力的人物之一。

簡單來說,德沃金所表達出來,想要傳達出來的法理學是由一種叫做政治自由主義所指導的,他寫的每一本有關法理學的著作每當一面世,都會引起廣泛而熱烈的討論,喜歡他支持他贊同他的人有,討厭他不支持他批評他的人也有,有人把他的話奉為圭臬,也有人把他的話棄如蔽屣。

漫談《法律帝國》

德沃金的法理學體系,有四個主要的觀點,它們是當代法理學體系裡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

  • 第一、批判並超越法律實證主義;
  • 第二、堅持認為法律理論依賴於政治與道德理論;
  • 第三、把法律理論根植於一種解釋理論;
  • 第四,將平等的政治價值作為法律理論的核心部分。

這四個部分之間是有非常大的聯繫,它們前後都聯繫在一起,首先,第一個,法律實證主義是德沃金的著作裡主要直接批判對象,它也是德沃金論證的起點;德沃金他將政治和道德價值一起融入到自己的解釋與理論中去,作為一種選擇判斷的標準;他的最終目的就是要建立一個平等的,自由的,政治的社會。

《法律帝國》這本書是德沃金所著書籍裡最為重要的著作,他在書裡對法律是什麼?和法律應該如何簡單易懂的解釋說明進行了闡述,同時進行了理論上的研究分析與探討,這本書,很全面體現了他法律上的思想,以及他的政治思想。

漫談《法律帝國》

《法律帝國》這本書,是一本能讓人深度思考的書,它結構分明,層層遞進,觀點鮮明,我閱讀之後,才發現這本書真是鞭辟入裡,字字是精華,尤其是前三章的內容,更是引人入勝。

德沃金編著的這本書,就想和我一樣期待這本書的人所期望的那樣,書裡闡述法律觀念,解釋了我們的法律是什麼,解釋了一個基礎性的政治理念,並用這個基礎性的政治理論來來說明了我們的法律是什麼樣子的,我們是如何構想它的,德沃金在這本書裡最終想表達出來,他探尋解鎖出來的目標,完完全全就是對道德證成的一種統一的論證,簡單來說,就是能夠把個人道德,法律證成,還有政治結合在一起的具有政治正當性的理論。

漫談《法律帝國》

德沃金在編著這本書時,一直很關注一個點:什麼是法律?法律是什麼?

他在《法律帝國》這本書,很明顯的表達出了這一點,在書裡,他這樣認為,法律是一種概念,這種概念,有許多的解釋,比如說“法律是具有整體性的”這種說法來源於認為法律具有的解釋性,因為,法律是有具體的規則的,除此之外,還包含具體規則所概論的具體信息,比如說,政治,政策,政治上的道德準則,甚至還包括一般性質意義上的法律準則和政治道德,往深層次來說,法律道德政治這三者之間存在著內在的聯繫,法律包含高度的人文精神與政治道德性。

中國有句古話說,法不外乎人情,就是這個意思,換種說法,更具體的來說,就是法律本身其法律準則有它的合理性,其合理性,也包含一套標準,這些原則來自於具有社會和理性的社會共同體。他們具有整體性。就是因為整體性,所以使法律變成了有組織的有整體。參與者在這些原則的指導下,在實踐法律的過程中對法律進行解釋說明並將整體性這個意義應用在法律實踐中。通過具體個案獲得法律問題的具體答案,也就是正確答案。簡單來說,也就是從抽象化再到具體化的法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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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沃金認為法律的解釋說明是一種內在觀點。他的整體性符合法律實踐走在實踐法律中獲得的實踐經驗。尤其是在部分疑難案件中,因為疑難案件有時法律規則,並不能給出合理的解釋。辯論播放辯論,雙方往往各執一詞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法律實踐中的經驗才是法律的來源。

然而,時代不同流行的學術也不同不同的時代,法律的定義是不一樣的。等霍金認為當人們爭論法律是什麼法律是怎樣的時候。並不是為了一己私慾用華麗的語言來為自己謀求利益。也不是為了站在道德制高點上去批判別人。他把為了一己私慾而用華麗的語言來為自己謀求利益的人稱作說謊者,把站在道德制高點上去批判,別人用模稜兩可的語言的人稱為呆子。這些人的實踐都是對法律的誤解。

整體性是一種作為,具有闡釋說明性的方法。事實上,說謊者與呆子兩種兩種競爭都能用整體性來進行合理解釋。法律上有種說法叫因襲有種說法叫做實用主義法律上因襲主義和實用主義是兩種不同的理論,這兩種理論都存在著不同的缺陷,事實上嚴格遵守因襲主義的實踐者。沒有辦法去應對法律上無法給出解釋的疑難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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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如果不作出判決,那麼他就違背了法官的職責違背了法律。但是如果創造新的理論那會與因襲主義而產生矛盾,兩者之間會互相矛盾。但是帶有整體性的法律,也就是具有整體性的法律。他們統一認為,法官可以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進行建設性的解釋說明,並通過這些發展法律。從而將法律要求的安定性與適用性結合起來。把法律當作可以促進社會利益的實用主義者。

雖然認為有許多的缺陷,但是他們都難以反駁這種缺陷,並無法找出源頭並解決它。創造法律的源頭,來源於實踐者通過實踐來實行法律,並從中得到實踐經驗,從而進行對法律的創造。然後法律語言具有其模糊性人類社會具有其複雜性。人類行為具有特殊性立法者對未來事物預見能力的侷限性。這些現象的存在。基本可以說,實用主義者對法律的闡述無法做到一致。但具有整體性的法律確實可以。

在法律帝國這本書中德沃金還認為。有三種人對法律進行解釋的觀點,第一種是。慣例主義也就是說,法官依靠之前人們的例子或者是依靠法規來進行判斷或是裁決。其實,當法官目前遇到的疑難案件與之前,這些先例或是法規並不是特別是適合,但是他們仍舊這種方式來解決問題。

第二種叫做實用主義。也就是說,法官著眼於眼前的案子和眼前的法規,對案件作出判決並不去考慮是否與過去的案例有相同的觀點是否一致?第一種觀點和第二種觀點德沃金本人是十分反對的。他本人主張到的完整性。簡單來說就是現在的決定要與過去的政治決定是具有一致性的。但是何況立足於大不相同的是兩者之間。

慣例主義僅僅是為了預測性和程序上的公正。他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證社會上的平等和公民之間的平等,人與人之間都要秉承著相互平等的原則。只有這樣才能使社會更加純真。通過這樣來,改善行使政治權利時所參照的道德依據。

漫談《法律帝國》

我認為德沃金的《法律帝國》一書是法理學屆的重要學術研究成果,也是是人類文明的瑰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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