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會 舉行第三十次會議 郭彥洪主持 表決通過疫情防控相關決定

2月10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三十次會議,傳達學習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精神,全票通過《唐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決定》。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郭彥洪主持會議並講話。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畢開艾、魏文忠、常慶久,秘書長王寶興和委員共33人出席會議。

《決定》共十五條,即日起執行。《決定》規範了唐山市行政區域內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有關活動及其管理,包括防控的總體要求、政府責任和聯防聯控要求、單位責任和個人義務、輿論引導和信息公開以及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內容。《決定》規定,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切實履行屬地責任、部門責任,形成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防控體系;充分發揮鄉鎮(街道)辦事處和群眾性自治組織的作用,落實聯防聯控、群防群治機制;授權縣級以上政府可以根據需要依法採取臨時性應急管理措施;對個人隱瞞情況、拒絕接受檢疫、逃避隔離醫學觀察等行為,除嚴格追究相應法律責任外,按照相關規定將不良信息記入其信用檔案,並依法採取懲戒措施。《決定》的出臺,為政府實施最嚴格的防控措施提供了法治支撐,為動員全市上下共同做好防控工作形成合力提供了法律依據。

郭彥洪強調,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關鍵時期,市人大常委會專門作出決定,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依法防控的重要指示、省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和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長、市委書記張古江同志指示要求的具體行動,是依法科學有序推動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法治保障。全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做好《決定》的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工作,確保《決定》各項要求全面執行,落地見效。要強化依法科學防控,各級人民政府要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疫情防控,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各級人大要緊緊圍繞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加強監督檢查,推動相關法律法規貫徹落實。要團結凝聚形成強大合力,在市委堅強領導下,發揮廣大代表根植基層一線、密切聯繫人民群眾的優勢,持續加強輿情正面宣傳引導,傾聽群眾呼聲,收集群眾意見,積極建言獻策,凝聚眾志成城、全力以赴、共克時艱的強大正能量。

市政府常務副市長付振波,市檢察院代檢察長賈志宏,市監察委、市法院有關負責同志,市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特邀市人大代表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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