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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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防控疫情、法治保障”主題新聞發佈會召開,公開發布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關於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切實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見》,制定實施《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的有關情況。

傅政華在發佈會上指出,在疫情防控關鍵時期,兩高兩部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中央決策部署精神,及時制定出臺依法懲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是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依法嚴懲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凝聚民心匯聚力量共同戰勝疫情的迫切需要,有利於做好依法防控各項工作,為疫情防控工作順利推進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意見》銜接現有法律規定,對相關規定該細化的細化、該明確的明確,提高了疫情防控法治體系的實效性。 一是著眼解決問題,具有鮮明的針對性。針對疫情防控中出現的執法司法問題,要求嚴格執行現有法律法規,統一執法標準、程序、依據,對當前疫情防控中社會反映強烈的利用疫情哄抬物價、囤積居奇、趁火打劫,製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違法犯罪行為,強調要依法嚴懲。

二是著眼實踐亟需,具有鮮明的操作性。《意見》瞄準執法司法實踐所需,完善處罰程序,強化公共安全保障,加強治安管理、市場監管等執法工作,加大對暴力傷醫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嚴厲查處各類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價格的違法行為,為推進依法防控、科學防控、聯防聯控,堅決打擊相關違法犯罪行為提供了有效法律指引。三是著眼經驗總結,具有鮮明的系統性。疫情發生以來,各地各部門緊急動員、立即行動,在依法處置暴力傷醫、哄抬物價、擾亂公共秩序等相關違法犯罪行為方面探索了一些成功經驗,一些地方還結合實踐制定出臺了相關辦案指導意見。《意見》總結提煉了這些成功經驗,並進行了集成固化,確保了法律政策的延續性。

楊萬明介紹了《意見》主要內容。 第一部分, 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疫情防控時期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的重大意義。要求各級政法機關始終將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堅決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壓倒一切的頭等大事來抓,用足用好法律規定,依法及時、從嚴懲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類違法犯罪。 第二部分,

準確適用法律,依法嚴懲妨害疫情防控的各類違法犯罪。針對社會關切,提出了依法嚴懲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十大執法司法政策,明確要依法嚴懲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傷醫、製假售假、哄抬物價、詐騙、聚眾哄搶、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 《意見》強調,對於在疫情防控期間實施有關違法犯罪的,要作為從重情節予以考量,依法體現從嚴的政策要求,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第三部分,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保障辦案效果和安全。《意見》從及時查處案件、強化溝通協調、保障訴訟權利、加強宣傳教育、注重辦案安全五個方面,對辦理妨害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案件提出明確要求,確保辦案效果。

2月5日下午,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他強調,當前,疫情防控正處於關鍵時期,依法科學有序防控至關重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勁的時候,越要堅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

防控疫情,法治保障

平安華容推出 “疫情通報”“疫情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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