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按要求提前復工企業 每人每天補貼200元

根據安徽省發佈的《關於促進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供應的若干措施》,對按省疫防指要求,提前復工復產、納入重點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名單的企業,所在市、縣可使用就業補助資金,按每人每天200元的補貼標準給予一次性就業補貼。

《若干措施》明確提出,支持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增產擴產,對疫情防控期間通過技改新增產能的重點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在企業簽訂合同並順利達產後,按增購設備投資額的50%給予一次性補助。對省疫情防控應急綜合指揮部直接調度的重點企業,依據增購設備採購合同約定進行補助。

同時,啟動疫情防控二類醫療器械的應急審批程序,實施容缺受理、簡化程序、風險評估、附條件審批等措施,提升審批效率。支持符合條件的防控用品出口生產企業作為疫情防控用品定點生產企業,按照國家有關標準組織生產,增加有效供給。對相關防疫藥品和醫療器械免收註冊費。

《若干措施》強調,加大對重點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的穩崗支持力度,將重點企業申請失業保險費返還裁員率標準放寬至上年度調查失業率調控目標(5.5%),其中失業保險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企業,裁員率放寬至20%。對按省疫情防控應急綜合指揮部要求,提前復工復產、納入重點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名單的企業,所在市、縣可使用就業補助資金,按每人每天200元的補貼標準給予一次性就業補貼。

此外,對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多生產的重點醫療防控物資,由各級政府全額收儲。重點防控物資生產企業所生產的防控用品,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條件下,優先採購使用。

並落實國家有關稅收優惠政策,自1月1日起,對重點防控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購置設備允許稅前一次性扣除,全額退還疫情防控期間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對運輸防控重點物資和提供公共交通、生活服務、郵政快遞的收入免徵增值稅等。

據介紹,上述政策措施扶持對象包括省內生產應對疫情使用的醫用防護服、隔離服、醫用及具有防護作用的民用口罩、醫用護目鏡、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盒、負壓救護車、消毒機、消殺用品、紅外測溫儀、智能監測檢測系統和相關藥品等重要防控物資的企業,以及生產上述物資所需的重要原輔材料生產企業、重要設備製造企業和相關配套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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