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歲林憶蓮8年“姐弟戀”情斷,她的情路並不是每個女人都能走的


54歲林憶蓮8年“姐弟戀”情斷,她的情路並不是每個女人都能走的


前兩天,林憶蓮在網絡平臺上發佈,去年1月已經與小自己11歲的男友恭碩良結束了8年的感情。

1966年出生的她,今年已經54歲了。在我們身邊,這個年齡的女人,多數都在平淡的生活中,相夫教子,養花帶孫,“戀愛”這個詞,彷彿已是上輩子的事了。

54歲林憶蓮8年“姐弟戀”情斷,她的情路並不是每個女人都能走的

在她分手消息的底下,清一色的對她表示祝福,畢竟,事業有成的女人,哪怕情路再坎坷,她的精神始終有寄託,她的人生終歸不會過得太差。

縱觀她這半生的情感經歷,每一段都不被常人接受,也只有才情縱橫的她敢去觸碰。於普通女人來言,她的三段感情經歷,如果發生尋常女人身上,一定要謹慎。

01 破壞人家婚姻的感情

從所周知,她第一個結婚對象,是與她一樣有才華的樂壇大哥李宗盛。

兩個人因音樂結緣,日久生情。公開在一起秀恩愛時,李宗盛和妻子朱衛茵還存在婚姻關係,說白了,她就是插足和破壞人家婚姻。

作為婚姻的破壞者,無論放在哪個年代,無論是否存在真愛,都會被世俗的眼光殺死,在道德的口水淹沒下,當年的她,也曾想過,要不要重新判斷那段感情。

只不過,她和李宗盛都是性情中人,感情至上。

李宗盛一首《為你我受冷風吹》,將她的心唱得滾燙。最終,答應了李宗盛,直到與他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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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音樂上,他們或許是最合拍的一對。但在婚姻中,絕不是。

結婚之後,兩個人因各種矛盾頻發,最後不得不離婚收場。

第三者的感情並不是沒有幸福到頭的,但是很少很少。

婚姻,原本就不容易,再套上一把殘酷的道德枷鎖,曾經的背叛和不忠,在新婚姻也將是安全感和不信任的原罪。

02 吃“回頭草”的感情

和李宗盛離婚後不久,她又與初戀情人陳輝虹複合。

在林憶蓮16歲時,就認識了陳輝虹。那次複合,他們也只是在一起6個月。分手後的陳輝虹很快和另一個女人走入了婚姻。

從時間上推算,陳輝虹和林憶蓮複合,並非真心,並且帶有欺騙的成份。

那時候,陳輝虹不過是個不知名的音樂人,而林憶蓮已經是享譽全球的情歌天后,讓人不得不聯想到,他不過是想蹭林憶蓮的名氣。

俗話說:“好馬不吃回頭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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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那麼大,何必再回到當年已經分手的感情中。要知道,當年之年分手,肯定有分手的理由,這個理由也不會因為時間的推移有多大的改變。

即使有什麼改變,也是女人更換了擇偶要求。

03 “姐弟戀”的感情

林憶蓮的第三段感情對象叫恭碩良,據說,也是圈內的音樂小才子,只不過,他的名氣真的太小了。

如果不是在林憶蓮的分手消息中,很多人都不認識這個人。

恭碩良比林憶蓮小11歲。兩個人定情時,林憶蓮已過40歲,恭碩良還是個30歲出頭。

一個傳統意義上,進入中年的女人;一個人生正當年的年輕男人。這兩個人放在一起,怎麼樣都透露著不確定。

在娛樂圈中,“姐弟戀”的有很多,像前段時間才撒過狗糧的蕭亞軒和黃皓、還有一直以來搏眼球的王菲和謝霆鋒、已經結婚多年的伊能靜和秦昊,都是“姐弟戀”的話題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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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觀那些“姐弟戀”的感情,多是女強男弱,女人被人說是“吃嫩草”,男人被嘲“吃軟飯”。這樣的感情,本身就帶著壓力,要經營好“姐弟戀”需要比常規情侶更高的情商。

很明顯,林憶蓮和恭碩良都沒有這樣的情商。

對於普通女人而言,感情上,應該保持“平等”原則,無論是經濟實力,還是學識見地,都應該找一個與自己實力相當的人,站在同一起點上,至少會減少外界壓力。

其實,破壞人家婚姻也好,與前任複合也罷,姐弟戀也無所謂。感情之路將走向哪裡,最終看的,還是女人看人的眼光,還有自己的心態。

像林憶蓮很明顯,是個文藝女青年,年齡的增長也沒能妨礙她對愛情的渴望。

王菲則是那種,我行我素,內驅特別強大的女人,就像她唱的那首,只要《我願意》,什麼都不是事。

再說到蕭亞軒,她是個目標感很強的人,談戀愛僅僅是她人生的一輩份。

不過,藉著天后的感情經歷,還是要給女人們提個醒,有三種情況下談感情,還是要注意:

第一:事業上合拍的人,不一定婚姻幸福

可以說,林憶蓮的三段感情,都屬於“辦公室戀情”範疇。

李宗盛是樂壇才子,陳輝虹和恭碩良都是音樂人。

不否認,他們在音樂事業上,或許真的擦出過許多火花,但事業和婚姻始終是兩個範疇。

事業上,合則來,不合則散,看到的多數是對方的優點,也會礙於不夠親密的關係和利益衝突,去包容對方的缺點。

54歲林憶蓮8年“姐弟戀”情斷,她的情路並不是每個女人都能走的

而婚姻則是生活感很強的事。越相處,就越能看到對方的缺點,而且會在各種生活瑣事中,將缺點無限放大,這需要感情中的兩個人,有一定的關係管理能力。

第二:不是所有的新戀情,都能沖淡舊感情的傷害

有人說:“忘掉一段感情,最好的辦法就是開始一段新戀情。”

這段話,能信;但不能全信。

一個女人當前的狀態,是否能夠開始一段新戀情,要從她對舊戀情的反思程度去判斷。

如果只是把眼前的人,當成撫慰舊情商的良藥,於已於人,都不公平。

愛情之事,只能是“一對一”,不能增加任何附加條件。

第三:失敗的感情,總有它失敗的理由

聽過一個離婚律師說:“這世上,就沒有離錯的婚。”

話雖略帶偏激,但是也不無道理。

一段感情,之所有走到終結,總歸是有些讓彼此不能接受的成份。既然當初沒法接納,過了幾年之後,是否又能一改從前的觀念呢?

54歲林憶蓮8年“姐弟戀”情斷,她的情路並不是每個女人都能走的

很多時候,並不是自己接受曾經不接受的事,而是由於單身時間太久,亦或是太渴望愛情的到來,反而矇蔽了內心最真實的想法。

失敗的感情,總有它失敗的理由。

想再回頭時,一定要比初見時更冷靜。

亦舒曾說過:“每個人最終的歸宿,都是自己”。

每個女人,最終都是在和自己戀愛。

可以像林憶蓮這樣,一直追愛;也可以像王菲那樣,只做自己;更可以如蕭亞軒一般,男朋友永遠年輕。

最終,選擇權都在自己手裡。

當自己有創造幸福的能力,所有的安全感和幸福感,都是鼓掌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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