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曙鬆:對於當前優化股權質押與大宗交易減持規則的一些建議


巴曙松:對於當前優化股權質押與大宗交易減持規則的一些建議

<strong>在疫情衝擊之下,中國股市及時開市,使得疫情爆發期間積累的風險得以釋放,為了防止市場調整中出現的次生風險,還需要對關於股權質押和大宗交易減持中的一些制度優化。

第一,當前要高度關注股權質押風險

對資本市場而言,歷史表明流行性傳染病對上市公司業績和股價的影響往往會超越疫情的窗口期。由於疫情造成的員工延遲返工及企業停產會導致這類資產負債率較高、現金流動緊張的上市企業財務狀況加速惡化,引發債務違約及退市等問題,容易引發民營上市公司債務暴雷以及信用違約問題的出現。而股權質押問題突出的公司容易加劇不穩定因素,不利於就業及經濟穩定。目前A股存量質押市值4.62萬億,佔對應個股總市值之比為8.1%。面對股權質押問題,其中在多數條件下民營企業家是第一責任人,應對自己過往的決策負責,應服從國家大局,同時也應在以往的高槓杆環境中驚醒,反思需要重新重視風險控制、降低風險水平。因此,在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的大背景下,建議繼續保持對新增股權質押業務的嚴格監管措施,從源頭處控制股權質押風險。

巴曙松:對於當前優化股權質押與大宗交易減持規則的一些建議

第二,建議對股權質押業務實行新老劃斷

另一方面,在監管政策從寬變嚴的背景下,金融機構往往會將“新政”下的要求施加在“舊務”之上,紛紛採取各種措施“嚴控業務風險“,如提高存量業務的續做條件、提高融資利率、要求追加擔保措施、限制賬戶股票及可轉讓額度的流動等。但對於主要投向為週期較長的實業領域的企業家而言,融資期間往往通過借新還舊、取得投資回報的方式進行債務滾動和利息支付;而在當前背景下,民營企業家的融資渠道急劇減少、成本上升,因此不僅是以實物資產、非上市公司股權資產進行融資的難度大幅上升,以上市公司股權進行融資同樣困難,在股票質押陸續到期、上市公司市值下跌較多的情況下,大股東按期還款或借新還舊的難度急劇上升。

巴曙松:對於當前優化股權質押與大宗交易減持規則的一些建議

因此,建議對股權質押業務進行新老劃斷,嚴格監管新增業務、嚴格控制總體及新增業務規模;同時對於存量業務,儘量保持原有承做條件不變,並指導禁止在原協議之外新增限制條件,儘量避免增加民營企業家償還債務的無形難度,否則問題可能並沒有真正消失,而可能是以更隱秘、更高成本的方式存在。

巴曙松:對於當前優化股權質押與大宗交易減持規則的一些建議

第三,考慮適度放鬆大宗交易減持限制

上市公司大股東減持一直是監管政策嚴格限制的重點方面。監管部門在2017年發佈實施的減持新規在原有減持規定基礎上進一步加碼,包括嚴格信息披露義務、擴大適用範圍、限制集合競價及協議轉讓、股權質押協議處置適用減持規定,特別是新增針對大宗交易的減持限制。

巴曙松:對於當前優化股權質押與大宗交易減持規則的一些建議

如前所述,只要是看好公司長遠發展、珍惜手中股權的民營上市公司企業家,往往都會珍惜控制權、想方設法解決股權質押問題,在面臨金融機構償債壓力的情況下,相比借新還舊滾雪球,適當減持所持股權往往成為最為現實、實質的解決方式之一。如果減持新規的其他措施出發點是呵護二級市場、增加大股東其他減持渠道的難度,那對大宗交易的限制措施就有待商榷。一直以來,作為一種減輕二級市場競價減持壓力的市場化減持手段,大宗交易成為一種能夠實現監管-市場-減持需求三角平衡的、收到各方歡迎的減持方式,大宗交易接盤方自主決策、自擔風險,大股東通過讓渡一定折價補償風險,同時避免了競價交易對市場的拋壓。而目前要求大宗交易受讓方遵守減持新規,導致原有模式被打破,容易使得原本簡單的股權交易演變為高成本的債務融資或股債混合交易,一方面該交易渠道被嚴格限制、受讓方交易意願降低;另一方面提高了大股東的融資、減持成本,缺失了實質解決股權質押問題的有效途徑。因此,建議考慮適度放鬆針對大宗交易減持的政策限制,以利於提高民營上市公司企業家所持股權的流動性、加快釋放存量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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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觀點僅代表作者作為一位研究人員個人的看法,不代表任何機構的意見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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