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轉債贖回條款三度觸發 發行人選擇“不提前贖回”

中證網訊(記者 羅晗)截至10日,百合轉債贖回條款已三次被觸發,但發行人夢百合選擇“不提前贖回”。 10日,夢百合公告稱,公司股票自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2月10日期間,滿足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於百合轉債當期轉股價格(14.28 元/股)的130%,已觸發百合轉債的贖回條款。鑑於當前市場情況和公司實際,董事會決定本次不行使“百合轉債”的提前贖回權利,不提前贖回百合轉債。此前,百合轉債贖回條款曾於2019年12月、2020年1月觸發,夢百合均選擇“不提前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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