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緊急通知:鄉鎮人員原則上不允許返城,確需返城的需先申請


高安緊急通知:鄉鎮人員原則上不允許返城,確需返城的需先申請

高安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緊急通知

高安緊急通知:鄉鎮人員原則上不允許返城,確需返城的需先申請

關於鄉鎮返城人員防控管理的緊急通知

各鄉鎮(街道、場、園區、瑞陽新區):

為嚴格執行“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的防疫策略,切實有效做好全市疫情聯防聯控工作,結合當前鄉鎮返城人員急增的嚴峻形勢,經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研究同意,現對全市鄉鎮返城人員防控管理工作規定如下:

一、鄉鎮人員原則上不允許返城,繼續嚴格控制在原地,實行封閉式管理。確因工作或上學等原因需要返城的,須嚴格按照流程提出申請。

二、返城人員申請流程:

1.因返城上班的,須由其用人單位出具《返城證明》;因小孩返城上學的,須由其學校出具《返城證明》。如有不實,證明單位要承擔相應後果。(《返城證明》格式具體見附件 1)

2.網上下載《高安市鄉鎮返城人員申請表》 (見附件 2),如實填寫後到所在村(居)委會加蓋公章證明健康狀況。(下載方法:1.關注“高安社區”微信公眾號;2.回覆“申請表”即可)

三、各鄉鎮(場)負責收集各村(居)委會返城人員名單及明細,並於每天上午 12:00 前,將本轄區第二天返城人員名單及明細分別反饋給街辦、新區和園區。

四、街辦、新區和園區負責做好返城人員核對接收工作,並嚴格落實返城人員居家隔離 14 天的防護措施。

五、凡是屬於重點人員,一律不允許返程。

六、凡因返城導致疫情擴散的,要責任倒查,嚴肅追責。

高安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9日

返城證明

高安緊急通知:鄉鎮人員原則上不允許返城,確需返城的需先申請

高安市鄉鎮返城人員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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