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支持企業復工、鼓勵靈活安排工作時間和支持協商工資待遇


江西:支持企業復工、鼓勵靈活安排工作時間和支持協商工資待遇

江西部分企業企業復工復產

市場信息報訊(本報記者 朱淳兵 本報江西信息採集中心 餘振華 攝影報道)2月8日,記者獲悉,江西省人社廳、省總工會等四部門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出臺意見,鼓勵靈活安排工作時間,支持協商未返崗期間的工資待遇和困難企業協商工資待遇。

江西明確,要靈活處理疫情防控期間的勞動用工問題,鼓勵協商解決復工前的用工問題、鼓勵靈活安排工作時間和指導規範用工管理。對因受疫情影響職工不能按期到崗或企業不能開工生產的,要指導企業主動與職工溝通,有條件的企業可安排職工通過電話、網絡等靈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對不具備遠程辦公條件的企業,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企業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

鼓勵符合規定的復工企業實施靈活用工措施,與職工協商採取錯時上下班、彈性上下班等方式靈活安排工作時間。指導企業全面瞭解職工被實施隔離措施或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情況,要求企業不得在此期間解除(終止)受相關措施影響不能提供正常勞動職工的勞動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勞動者。


江西:支持企業復工、鼓勵靈活安排工作時間和支持協商工資待遇

部分企業復工復產

針對疫情防控期間的工資待遇問題,支持協商未返崗期間的工資待遇,在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指導企業參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對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鼓勵企業通過協商民主程序與職工協商採取調整薪酬(生活費)、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對暫無工資支付能力的,要引導企業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延期支付,幫助企業減輕資金週轉壓力。對因依法被隔離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要指導企業按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隔離期結束後,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職工,按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對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指導企業應先安排補休,對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本人小時或日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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