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動態】郊區檢察院: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佳木斯市郊區人民檢察院在行動!

自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發生以來,佳木斯市郊區人民檢察院院黨組高度重視疫情防控工作,第一刑事檢察部根據最高檢、省、市檢察院關於辦理涉疫情刑事案件工作指示要求,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積極主動與轄區公安機關建立了《防疫期間辦案工作機制》,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司法檢察保障。

該辦案工作機制共計九條規定,詳細規定辦理涉疫情刑事案件的受理範圍:針對疫情防治產品、藥品等實施的生產、銷售偽劣商品類犯罪案件、利用疫情實施的哄抬物價、囤積居奇等非法經營類案件、利用疫情實施的敲詐勒索、詐騙等犯罪案件,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有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疫情防治職能等妨害公務犯罪案件、編造、故意傳播與疫情有關的恐怖信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犯罪案件等涉疫情案件;

提前介入機制運用:要求所有涉疫情案件檢察機關全部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全面、及時、客觀收集證據;

協作雙方全方位聯繫對接方式啟動機制:要求確立的專人聯絡員手機24小時保持暢通,第一時間互通案情、第一時間確定辦案人員、第一時間提前介入、第一時間進入訴訟程序;

制定的一系列措施,為防疫期間刑事案件辦理提供了迅速、便捷的“綠色通道”,實行專人專辦,優先辦理、依法快捕快訴,形成震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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