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疫情防控工作中四起不履職盡責 不擔當作為等典型問題的通報

疫情發生以來,我市迅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的防控決策部署,動員組織全市黨員幹部、廣大人民群眾投入疫情防控阻擊戰。但連日來仍發生四起基層幹部不履職盡責、不擔當作為典型事件,對此,市委組織部2月6日對四起不履職盡責、不擔當作為等典型問題作了通報。

問題一:陸豐市甲子鎮高地社區黨總支原書記吳祖基對社區“兩委”幹部管理不嚴,疫情防控期間個別幹部遲到早退、防控檢查點脫崗;組織排查不徹底、工作落實不到位,不服從組織統一安排,擅自帶領“兩委”幹部提前撤隊,影響惡劣。2月2日,甲子鎮黨委研究決定免去吳祖基高地社區黨總支書記職務。

問題二:陸豐市上英鎮豪路村村委委員林玉雲沒有主動向組織彙報其兒子在疫情期間往返疫情發生地情況,隱瞞事實。2月1日,上英鎮黨委研究決定,建議罷免林玉雲村委委員職務,由市監察委上英鎮監察組介入調查。

問題三:陸豐市潭西鎮恢豐村村委副主任林安東任職期間長期在外經商,疫情防控期間未履行村委負責人職責,沒有在崗執勤值班,不履職、不擔當、不作為,造成不良影響。2月3日,潭西鎮黨委決定罷免林安東村委副主任職務,由潭西鎮紀委介入調查。同時,對恢豐村黨總支部書記林寶溪、村幹部林潭美沒有及時彙報林安東的相關情況等行為,進行全鎮通報批評。

問題四:海豐縣附城鎮榮山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主任劉城欽聯防聯控工作不到位,對相關公告置若罔聞,導致榮山村黃厝寮村出現村民違反相關規定聚集放“炮頭”的情況,影響惡劣。2月4日,附城鎮黨委研究決定,暫停劉城欽村黨支部書記職務,要求其作出深刻檢討,涉及違紀問題移交紀委處理。

當前疫情防控正處於關鍵時期,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各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的防控部署,全面貫徹落實“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防治、精準施策”總要求,全面對標黨中央、省委、市委對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廣大黨員幹部的戰鬥堡壘和先鋒模範作用,讓黨旗在防控疫情鬥爭第一線高高飄揚。

汕尾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7日

关于疫情防控工作中四起不履职尽责 不担当作为等典型问题的通报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編號:44120180051

出品:易祖棟 / 編審:餘小文

关于疫情防控工作中四起不履职尽责 不担当作为等典型问题的通报

往期回顧

关于疫情防控工作中四起不履职尽责 不担当作为等典型问题的通报关于疫情防控工作中四起不履职尽责 不担当作为等典型问题的通报
关于疫情防控工作中四起不履职尽责 不担当作为等典型问题的通报关于疫情防控工作中四起不履职尽责 不担当作为等典型问题的通报
关于疫情防控工作中四起不履职尽责 不担当作为等典型问题的通报关于疫情防控工作中四起不履职尽责 不担当作为等典型问题的通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