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檢察機關提前介入8起涉“疫”刑事案件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近日來,全市檢察機關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法履行檢察職能,提前介入多起涉及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案件,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營造有利的司法環境。截至2月6日,全市檢察機關共提前介入相關刑事案件8件9人。

重要案件速遞

01

椒江區檢察院提前介入況某某涉嫌詐騙案

涉口罩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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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區檢察院提前介入況某涉嫌詐騙案

2020年1月底,況某為獲取非法利益,在微信朋友圈發佈虛假的口罩銷售廣告,騙取所謂“貨款”5000餘元。2月1日,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椒江區檢察院已提前介入該案。

02

仙居縣檢察院提前介入方某某等人涉嫌銷售偽劣產品案

方某某等3人以營利為目的購買了一批“三無”口罩,並通過微信社交軟件進行銷售,涉案金額較大。2月6日,仙居縣公安局立案偵查,仙居縣檢察院已提前介入該案。

涉危害公共安全類

03

仙居縣檢察院提前介入陳某某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2020年1月20日,陳某某從武漢乘坐動車至杭州,回到仙居後故意隱瞞真實行程、活動及發熱咳嗽等症狀,多次外出活動密切接觸人群。經醫院確診為疑似病例才說明事實。2月2日,仙居縣公安局立案偵查,仙居縣檢察院已提前介入該案。

04

三門縣檢察院提前介入俞某某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2020年1月中旬,俞某某多次和來自武漢親戚接觸,後因身體不適多次就診,但隱瞞其武漢接觸史,上班後亦未如實向單位申報,並與多名同事密切接觸。目前,與感染者有密切接觸史人員已進行醫學隔離。2月4日,三門縣公安局立案偵查,三門縣檢察院已提前介入該案。

涉妨害公務類

05

椒江區檢察院提前介入泮某某涉嫌妨害公務案

2020年2月2日,公安機關在配合街道採取防疫措施過程中,多次要求泮某某配合身份核查,泮某某拒不配合,以掰民警手指、腳踹等方式抗拒執法。同日,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椒江區檢察院已提前介入該案。

(原標題《戰“疫”進行時丨台州檢察機關提前介入8起涉“疫”刑事案件》 編輯 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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