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還在隱瞞真相?

誰還在隱瞞真相?

牛日成 | 文字

宇帆 | 音頻

陳炯 | 排版

現在,疫情防控阻擊戰正處在關鍵期,廣東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專門印發一份題為《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行政執法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規定七類應急執法措施和九類重點執法領域,對瞞報謊報、干擾防控、哄抬物價、傳播謠言等行為的執法工作作出要求。

谁还在隐瞒真相?

這段時間以來,相信很多人每天在刷手機的時候,除了看到滿屏的疫情信息、防疫知識和醫護人員的感人故事之外,也會注意到一些與疫情防控要求背道而馳的新聞。

比如:昨天廣州市公安局就通報了這樣一起案件:1月23日,餘某的妻子閔某童在已經出現咳嗽、發燒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症狀的情況下,仍然自駕車和父母一起從疫情發生地返回廣州海珠區家中。到廣州後,餘某與家人先後到醫院就診並被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但是,餘某在街道與物業工作人員上門排查時,卻刻意隱瞞家人曾出入過疫情發生地和一家人核酸結果均呈陽性的事實,而且不配合工作人員為他的兒子測試體溫。警方因此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對餘某立案偵查。

谁还在隐瞒真相?

而在前天,深圳警方也公佈了兩起類似的案件。其中一起是從湖北到深圳看望兒女的64歲女子範某芳隱瞞疫情發生地行程和病情,被警方以涉嫌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調查。

這些案件告訴我們什麼?它告訴我們,在鋪天蓋地的宣傳發動之下,還是有少數人不主動執行甚至對抗疫情防控的措施,根本的原因絕不僅僅是抱有僥倖心理,而是法律觀念的淡薄,是社會道德和社會責任的缺失,是自私自利。

從這起案件再聯繫到一些藥店哄抬口罩等防疫用品價格的事件,這些趁火打劫、發國難財的行徑,不僅僅是牟取暴利,破壞市場秩序,而且還可能會影響到社會的穩定,同樣是違法行為,也是自私自利的行為。

谁还在隐瞒真相?

從這些案件回到我們今天要說的主題,就可以看出廣東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專門印發一份疫情防控應急行政執法的指導意見,不僅有必要性,而且有針對性。

從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來看,國家依照《傳染病防治法》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法定傳染病乙類管理,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也就是從國家層面依法將疫情防控措施升級,賦予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採取對病人、病原攜帶者予以隔離治療和對疑似病人確診前在指定場所單獨隔離治療等一系列防控措施。

從廣東來看,廣東從1月23日起就在全國率先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最高級別的一級響應。隨後,還發布了公共場合必須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在一級響應期間,從省級層面出臺針對疫情防控應急行政執法的指導意見,讓執法更加有據有序,為推進疫情防控、維護社會秩序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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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擊疫情醫生

指導意見明確規定了七類應急執法措施和九類重點執法領域,針對瞞報謊報、干擾防控、哄抬物價、傳播謠言等行為都作出具體的規定。

比如,規定瞞報疫情重點地區旅行史、居住史,或者明知自己可能或者應當屬於新冠肺炎的疑似病人、確診病人、病原攜帶者或者上述三種人的密切接觸者,不報告、不就診的,依法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需要接受隔離治療、醫學觀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拒絕配合、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協助強制執行。

谁还在隐瞒真相?

抗擊疫情護士

一個14億人口的國家進行疫情防控全民總動員,在全國範圍內構建強大的防控網絡以阻斷疫情蔓延的途徑,這是一場史無前例的行動。在這場只能贏不能輸的疫情防控阻擊戰中,任何人都不應該是旁觀者,更不應該是破壞者。

在嚴峻的疫情面前,每個人都是命運共同體,也是責任共同體。從國家到各地出臺針對公共生活的強制性管控措施或者社會道德規範倡議,理所應當成為被所有人主動接納和遵循的一種臨時的公眾倫理和行為規則,不容任何人自私自利,給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實製造障礙。

在萬眾一心抗擊疫情的關鍵時期,如果有人還在自私自利,違反法律,無視政令,不講社會公德和社會責任,給疫情防控添亂,就對不起那些不計報酬、不計生死衝在疫情防抗第一線的醫護人員,對不起各行各業為抗擊疫情而日夜奮戰的人。這不僅會受到法律的懲罰,也必然會被社會所鄙視。

谁还在隐瞒真相?

在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中,我們看到從國家到地方,通過法律法規+行政命令+全民動員的綜合手段展開行動,既突出法律和政令的強制性,又撬動全民的自覺性,這無疑也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走向成熟的一個體現。

而這,也讓我們對打贏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更加充滿信心。

谁还在隐瞒真相?谁还在隐瞒真相?

新銳廣播時評專欄 《成峰觀點》週一至週五8:00—8:30播出。

播出平臺:廣東新聞廣播FM91.4/AM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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