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開發區發佈“暖企16條” 支持中小企業控疫情穩增長首批措施

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支持中小企業控疫情穩增長的第一批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及濱海新區區委、區政府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幫助中小企業渡過難關,我區制定第一批支持中小企業控疫情穩增長16條政策措施(簡稱“暖企16條”)。

一、加大金融支持

  • 1. 對疫情防控重點企業貸款給予財政貼息支持。
  • 經認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對2020年新增的專用於防疫生產、採購、科研、運輸、醫用等貸款,在鼓勵商業銀行實施貸款利率下浮政策的基礎上,再按商業銀行實際貸款利率的10%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支持防疫重點企業擴大生產,保障防疫物資市場供應。
  • 2. 加大對受疫情影響個人和企業的紓困力度。
  • 對商業銀行已發放的個人創業類貸款,且創業實體在區內,借款人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經開區財政給予不超過1年的全額貼息支持。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企業,鼓勵商業銀行優先給予信貸支持,經開區財政按商業銀行實際貸款利率的30%給予貼息。
  • 3. 建立疫情期間銀政企更緊密的合作機制。
  • 組織發動區內重點銀行機構發出聯合承諾,鼓勵銀行機構主動向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和企業傾斜信貸資源,對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合理採取續貸、展期等政策,幫助企業順利渡過難關。聯合重點商業銀行機構,建立專門的金融紓困服務隊伍,開通企業金融服務的“綠色通道”,對企業反映的信貸需求和困難快速響應處理,精準高效地進行融資業務撮合,確保做到應貸盡貸、早貸快貸,保障企業特殊時期運轉。
  • 4. 暢通防疫物資跨境採買資金劃轉通道。
  • 充分利用自貿試驗區FT賬戶跨境收支便利化和結售匯成本優勢,支持企業跨境採購防疫所需物資,對於採購時間緊迫的,銀行機構進一步簡化開戶手續,提高開戶效率,保障賬戶“即開即用”。
  • 5. 鼓勵銀行進一步優化信用貸、稅銀貸、消費貸等普惠金融產品,採取臨時性提高融資額度、降低融資成本、免除相關手續費、減少擔保要求、適當放寬還款期限等差異化等方式,支持防疫期間企業發展。


二、保持就業穩定

  • 6.對於企業新招員工並繳納社保3個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給予企業一次性用工補助。
  • 7.因疫情防控措施等原因造成企業職工暫時無法入住開發區管委會所屬國有公寓的,為減輕企業負擔和損失,已簽訂公寓入住合同的,免除2月份當月租金。
  • 8.依法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2個月的區內企業,疫情期間不裁員或裁員率低於上年度本市城鎮登記失業率的,返還上年度企業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


三、減輕企業負擔

  • 9.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型、微型企業,經認定,給予其2020年2月、3月和4月對經開區主要地方經濟貢獻的全額補貼。
  • 10.對已承租開發區管委會所屬國有廠房、辦公樓宇的企業,自2020年2月1日起,免收1個月租金。對已承租開發區管委會所屬國有經營用房的旅遊、住宿、餐飲、零售等受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自2020年2月1日起,第1個月房租免收、第2、3個月房租減半。
  • 11.鼓勵其他經營用房的出租方對企業適度減免疫情期間的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

四、支持恢復生產

  • 12. 支持疫情急需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快速擴大產能,在疫情期間增加的生產運營成本,經認定,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資金支持。
  • 13.對研發、生產治療本次新型冠狀病毒藥品、診斷設備等產品的企業,經認定,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研發投入資金支持。
  • 14.對於採購區內企業產品或服務進行恢復生產的區內企業,經認定,按照採購金額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扶持。
  • 15.對於區內製造業企業一季度出口額高於去年同期值的,經認定,按照出口額增量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扶持。
  • 16.加大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政策扶持力度,項目主管部門抓緊組織企業申報,財政部門及時撥付資金,儘快發揮財政資金效益,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上述政策措施支持對象為在本區實際經營、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中小企業(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門印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本政策執行期暫定為自政策發佈之日起的三個月。國家、天津市和濱海新區出臺相關支持政策的,我區參照執行,從優不重複享受。

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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