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龍縣檢察院六項措施確保在押人員疫情防控安全


黃龍縣檢察院六項措施確保在押人員疫情防控安全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對於近期全國範圍內突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嚴峻形勢,黃龍縣人民檢察院堅決落實高檢院、省市院和市院的通知要求,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迅速行動,積極應對,與看守所聯防聯控,採取六項措施,堅決把疫情阻止於高牆之外。


一、實施疫期臨時封監管理,在疫情未解除前停止在押人員的一切親情探視;

黃龍縣檢察院六項措施確保在押人員疫情防控安全


二、確因辦案需要提訊在押人員的,設置專門的訊問室訊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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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強出入所管理,對值班民警及其他公務人員進入看守所,必須液體消毒和體溫測量後方可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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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嚴密觀測在押人員身體狀況,對出現發熱、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狀的人員要及時報告,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

黃龍縣檢察院六項措施確保在押人員疫情防控安全


五、消毒無死角,每天兩次對監室、伙房等地進行消毒,對在押人員食品留樣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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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強化宣傳引導,積極開展對押人員關於新冠肺炎的認識、防控宣傳,提高自身防範意識。


黃龍檢察新媒體工作室出品


供稿 | 段豔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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