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相關事項的問答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決策部署,妥善處理疫情防控期間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相關工作,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當事人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人社廳明電〔2020〕5號)、《關於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間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的通知》(甘人社明電〔2020〕15號)精神,現就疫情期間涉及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有關問題解答如下:

1.因為疫情防控不能及時申請仲裁,擔心超過仲裁時效期間怎麼辦?

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即此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順延審理期限。

2.因疫情防控不能參加仲裁庭審怎麼辦?

當事人、代理人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療、隔離期間或因交通管制等無法參加庭審的,可根據規定,申請延期或中止審理。

3.疫情防控期間,因調解或仲裁案件處理事宜需要與案件承辦人聯繫怎麼辦?

案件當事人可以通過已送達文書中註明的工作電話直接與仲裁員或書記員溝通聯繫,儘量減少出行。疫情防控期間我委仲裁員、書記員也將主動聯繫案件當事人,就仲裁法律文書的下發、開庭時間安排等事項進行溝通。請當事人保持提供的聯繫方式暢通,確保能取得聯繫。

4.對於已經開庭審理但尚未審結的案件,怎麼處理?

已經開庭審理但尚未審結的案件,本委將適時組織當事人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進行調解,結案時間作順延處理。

5.疫情防控期間,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是否對外接待?

自2020年2月3日起,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執行“不見面”服務方式,需見面辦理的,執行預約辦理,通過電話預約好辦理時間,辦理時請佩戴口罩,即辦即走,減少停留時間。

6.蘭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聯繫方式?

收件地址:蘭州七里河區南濱河中路63號

郵箱:[email protected]

電話:0931-8488279

聯繫人:李婷婷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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