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竹市人民檢察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案件受理、律師接待工作的提示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有效落實省委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要求,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防止疫情傳播,維護當事人訴訟權利,保障訴訟工作順利進行,現就疫情防控期間案件受理和律師接待工作相關事項提示如下:


一、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正在住院、隔離期間,或者因疫情防控措施不能正常參與訴訟的,應及時告知承辦檢察院,承辦檢察院將依法延長辦案期限或者建議法院延期審理、中止審理,並及時告知相關訴訟參與人。


二、偵查機關、審判機關需要移送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延長偵查羈押期限、二審上訴(抗訴)等各類案件的,通過大數據智能輔助辦案系統移送案件電子卷宗,電子卷宗目錄、內容應與紙質卷宗保持完全一致,儘量通過機要專線郵寄移送案件紙質卷宗。


三、疫情防控期間,倡導通過網絡平臺等方式申請訴訟服務,通過“12309中國檢察網”網站或撥打案件管理部門電話查詢案件程序性信息。


四、辯護人、訴訟代理人需要查閱案件卷宗材料的,案件管理部門提供電子卷宗光盤;需要查閱執業機構所在地以外省內其他檢察機關辦理案件卷宗材料的,可以向執業機構所在地檢察院申請異地閱卷。


五、疫情防控期間需要遞交相關案件材料的,請儘量提交掃描件或採取郵寄方式傳送相關材料。


六、為保障訴訟參與人的健康,確需到檢察院現場辦理業務的,請提前通過“12309中國檢察網”網站進行網上預約或通過案件管理部門電話預約後再到現場辦理,期間請佩戴口罩。

綿竹市人民檢察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案件受理、律師接待工作的提示

綿竹市人民檢察院

2020年2月5日

案件管理部門電話:(0838)6207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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