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甸縣人民檢察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期間暫停接待群眾來訪和對外辦理訴訟業務相關事項的提示


魯甸縣人民檢察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期間暫停接待群眾來訪和對外辦理訴訟業務相關事項的提示


魯甸縣人民檢察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期間暫停接待群眾來訪和對外辦理訴訟業務相關事項的提示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及省市縣委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措施和上級人民檢察院工作要求,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保障訴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以來信、電話、網絡方式接待群眾來訪的通知》《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案件管理大廳工作的提示》要求,現就疫情防控期間魯甸縣人民檢察院暫停接待群眾來訪及對外辦理訴訟業務相關事項提示如下:

  一、即日起,魯甸縣人民檢察院群眾來訪接待場所暫時關閉,停止接待群眾來訪。停訪期間,可以通過來信、“12309中國檢察網”、電話等方式向檢察機關反映訴求。來訪電話:0870-8122000;郵箱:[email protected];微信號:13887122028;來信請寄:魯甸縣文屏鎮臥龍社區政通路14號(魯甸縣人民檢察院)。

  二、即日起,各辯護人可以根據雲南省人民檢察院關於《雲南省人民檢察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期間開展異地閱卷及利用電話、網絡辦理訴訟業務的提示》,就近到當地檢察院申請異地閱卷,本院聯繫電話:0870-8125373。

  三、各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當事人可以通過撥打我院案管大廳電話0870-8125373或登錄“12309中國檢察網”進行閱卷、辯護與代理預約、程序性案件信息查詢等工作。

  四、請前來案件管理大廳辦理相關業務的人員佩戴口罩,並配合做好體溫檢測工作,體溫異常的請先行就診。

  恢復正常工作時間視疫情形勢變化另行通知。

                                    魯甸縣人民檢察院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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