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人之間交往多長時間發生關係,才最合適呢?

究竟戀人之間交往多長時間發生關係,才最合適呢?

戀人之間交往多長時間發生關係,才最合適呢?

對於這樣的一件事,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觀點,從發生關係的時間長短上來講,無非就有兩個觀點:一個是能儘快發生關係就發生關係,另外一個則是順其自然,等到男女朋友之間,雙方都準備好了才可以,甚至是等到結婚以後。

當然了,無論你站在哪一個陣營裡,對於發生關係這件事都是非常嚴肅的。如果一個女人希望與你發生關係,要麼是這個女人,真的,很愛你,要麼是這個女人,還有一定的目的。暫且不論這個女人的目的是什麼,既然他認可與你發生關係,那麼,這個女人已經突破了心裡面的一種限制,從行為上來講,我們要尊重這個女人的選擇。

戀人之間交往多長時間發生關係,才最合適呢?

如果這個女人與你發生關係的目的是奔著結婚而去的,那麼對於一個男人來講,以示方已經做好了承擔家庭責任的準備,你是否已經規劃好了自己今後的婚後人生?還是你僅僅只是想從發生關係這件事上,得到自己的身心愉悅,或者說僅僅滿足自己的慾望?

如果你不想承擔起家家庭的責任,不想真正得為這個女人付出,那麼對於發生關係這件事情,你一定要認真的對待。他除了有責任上的擔負之外,還有道德上的約束。

戀人之間交往多長時間發生關係,才最合適呢?

所以關於確定戀愛關係多久後上床比較合適的問題,就跟結婚後多久要孩子比較好是一回事兒。不同的人情況肯定不一樣,但我個人觀點是上床要趁早。別誤會,我指的趁早不是說猴急到為了上床而跟她在一起。
拋開拍“散拖”不談,真正意義的戀愛肯定是為了婚姻才談的,就算兩人都不結婚,那好歹也是為了長期的共同生活才相處的。在這樣的前提下,發生關係可不能成為一個障礙,因為這涉及到感情鞏固問題、“性”福問題、生兒育女問題。所以,我提議上床要趁早,因為這樣就可以儘快知道他在那方面究竟“行”還是“不行”。因為這是一生的幸福,你面對的將要與你攜手共度一生的人,這個問題如果不能夠正視是行不通的。

戀人之間交往多長時間發生關係,才最合適呢?

還有一種人認為,除非結婚是不能夠婚前同居或者發生關係的,也許這樣的理念會被笑話為老土或者過時,但是愛情是一種內心感受,如果任何一種感受都要用形式去傳達,那麼身體可以說是愛情的最高表達形式。所以如果不是很愛一個人,就不可能和他發生關係。如果連身體這樣寶貴的東西都隨便給,有哪個男人會夠膽放心去愛你,肯給你尊重,還有什麼可以最有力證明你最愛的就是這個人?人的情感可不是廉價的玩意,說給就給,所以很多人認為發生關係應該順其自然,或者婚後才能夠進行,愛情除了是生理上的,更是情感上的,最美好的一刻當然要留在最神聖的時候。

毋庸置疑,婚姻除了在感情上契合,也必須在身體上契合。所以,要把握好進入實質階段的恰當時機,而這個時機,將會是愛情關係的黃金分割線。至於男女朋友之間,何時發生關係還要看兩個人之間的意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