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將保障對象從“確診”擴至“疑似”

1月29日,宿州市醫療保障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的補充通知》,要求在疫情流行期間,將衛生健康部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確定的疑似患者醫療費用,參照確診患者,執行同等住院報銷政策。

《通知》要求,各縣區醫保、財政、衛生健康部門黨組織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必須堅守崗位、靠前指揮。各縣區醫保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牽頭成立領導小組,主動作為,確保救治保障工作順利有序開展。各縣區醫保經辦機構要提高疫情救治保障政策的執行效率,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確保收治醫院不因支付政策影響救治,確保假期工作平穩有序。在按要求做好確診患者醫療費用救治保障的基礎上,疫情流行期間,將衛生健康部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確定的疑似患者醫療費用參照住院同步納入救治保障範圍,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後,患者個人負擔部分由就醫地同級財政部門安排資金解決,市級財政統籌相關資金視情給予適當補助。

《通知》還要求,異地就醫醫保支付的費用由就醫地醫保部門先行墊付,要做好異地就醫參保患者信息記錄和醫療費用記賬,疫情結束後按照國家、省、市統一部署和要求做好清算工作。異地就醫確診患者醫療費用個人負擔部分,由就醫地按照《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經費保障工作的緊急通知》有關規定執行。對異地就醫疑似患者醫療費用,參照住院同步納入救治保障範圍。各縣區醫保部門要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做好醫保救治和結算工作。市醫保中心要指導各縣區醫保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做好醫保項目維護和匹配對照工作,確保及時實現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對防控疫情所需的藥品和醫用耗材,在省級藥品招標採購平臺不能保障供應的情況下,可由醫療機構先在網下采購應急使用。

據悉,疫情發生以來,宿州市醫保系統迅速行動起來,實行24小時值班制、局領導帶班制、雙聯絡員日報制等措施,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及時把防護服、護目鏡等多項費用納入醫保報銷範圍,開通綠色通道,多項醫保服務網上辦理,減少人員流動帶來風險,全力以赴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劉春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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