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式離婚:離婚容易分家難

在中國式離婚模式裡,對於一對已經結婚多年的富豪夫妻而言,要想在短時間內分清哪些財產是婚前個人財產,哪些財產是兩人婚後共同財產,根本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為什麼?

中國式離婚:離婚容易分家難

首先,婚前個人財產可能在婚內轉化形式。例如丈夫在婚前擁有的房產,在婚後拋售所得的現金,或者在婚後進行抵押所得的現金,投資於某些項目後,又從該項目中獲得的收益。而償還抵押的資金,又來自於其他的投資。

在離婚時,這種婚前財產的轉化形式在法律上雖然仍然是婚前個人財產,但經過頻繁流動和支付後,不但難以證明,而且這些資金的歸屬變得非常難以界定。

中國式離婚:離婚容易分家難

其次,婚前個人財產可能變成婚前婚後混合財產。例如丈夫在婚前貸款購入的資產,在婚後償還貸款,而償還貸款的資金來源於頻繁流動的各種賬戶,其中也許有婚前存款,也許有婚後收入。

此時,當事人所持有的資產,就成為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的混合財產,而混合比例應當如何分配,成為核算工作中最困難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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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婚前股份在婚後所產生的各種利益。即使企業在婚前就已經存在,股權本身可以認定為一方的婚前財產,但在婚後所產生的股權增值部分,則是夫妻共同財產,包括股份分紅、增加註冊資本、利潤轉增股本、配股、行權、投資經營所形成的股份增值等。

最後,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內頻繁流動而無法證明來源。只要拿不出有力證據,這些財產都會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中國式離婚:離婚容易分家難

因此,很多富豪的中國式離婚往往是持久戰模式。

以號稱“中國巴菲特”的中證萬融集團實際控制人趙丙賢的離婚案為例,其與妻子的離婚案件從2010年開始訴訟,一直處於長期糾紛的狀態。

具有同樣經歷的還有鋼鐵大王、日照鋼鐵實際控制人杜雙華離婚案,目前仍處於停滯狀態。

中國式離婚:離婚容易分家難

更有甚者轉移財產、互爆家醜、刑事舉報、民事訴訟、大打出手,這些狗血劇情也頻頻出現在中國富豪的離婚案件中。

例如真功夫大股東蔡達標前妻先是狀告蔡達標欲索回25%股權,隨後其小舅子之妻又起訴蔡達標職務侵佔,最終蔡達標被判14年有期徒刑,至今仍在獄中。

還有中證萬融集團實際控制人趙丙賢與妻子陸娟的離婚案中,陸娟不但指控趙丙賢轉移夫妻財產的事件,而且還牽連出家暴醜聞、婚外情醜聞、私生子醜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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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甚至發展到互相報警。陸娟被警方以涉嫌搶奪罪對其刑事立案。一個月之後,朝陽檢察院經審查做出不起訴決定。

更加嚴重的後果是,在中國式離婚模式中,因為需要向前妻支付鉅額資金,實際控制人可能在股市上連續拋售,或者因為將一部分股份分割給前妻,實際控制人的控股比例降低,對公司的控制能力被削弱。這些都會導致公司股價大幅下跌,讓中小投資者深受其苦。

中國式離婚:離婚容易分家難

以神州泰嶽為例,公司實際控制人王寧的天價離婚案公告前後,公司股價連續幾個跌停,許多股民因此受損嚴重。再如真功夫家族出現內鬥後,其股份估值從20多億元驟降至7億元。

在其他案件中,實際控制人的婚姻訴訟曠日持久,對股價的影響也持續存在,導致資本市場投資者連續受挫。

中國式離婚:離婚容易分家難

不得不說,在當今社會,離婚已經不單單是離婚了,婚姻也不僅僅是結婚了。而更像一種合夥,涉及利益分配和財產平衡。

中國式離婚,離婚容易分家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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