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縣司法局致全縣人民調解員的倡議書


全縣人民調解員:

當前,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已經進入最關鍵時刻。根據青海省司法廳《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意見》文件要求,為進一步發揮全縣各級調解組織人民調解員作用,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人民調解工作,在此,縣司法局向全縣人民調解員發出如下倡議: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發揮基層人民調解員作用,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從保護人民健康、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國家公共衛生安全的高度出發,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處置作為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要任務來抓,主動發揮人民調解組織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宣傳動員和糾紛排查化解作用,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為全面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做好自我防控。要加強個人衛生防護,公共場所注意佩戴口罩,勤洗手,不去人群密集公共場所,減少外出,減少聚會聚餐。如出現發熱、呼吸道感染等症狀,要及時按規定上報,並就近到正規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非急性發作疾病暫時不去醫院,避免交叉感染。要注意飲食衛生,拒絕食用任何野生動物。

三、全力配合摸排。近期有出省探親訪友、去過武漢或往返途中接觸過武漢人員的,請主動與當地鄉鎮及村、社區報告情況,並積極配合做好有關工作,自覺居家觀察,不隨意與他人接觸,著力增強家庭責任感和社會責任感,及時報告病情、主動接受隔離、全力配合治療,與全社會一起共渡難關、戰勝疫情。

四、發揮調解職能。要充分發揮基層人民調解員群防群治力量,通過人民調解微信群、qq群等載體,及時掌握疫情防控期間矛盾糾紛線索,採取規勸、說服、引導等方式

及時化解一般性、苗頭性糾紛,對難以調處的重大複雜糾紛

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為黨委政府決策提供依據,防止矛盾

糾紛激化升級、演變為社會風險。

五、做好宣傳員。要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員普法宣傳員作用,在宣傳日常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案例》等法律法規,使廣大群眾充分理解政府為防治疫情采取的措施,使其正確行使和履行在防治疫情中的權利和義務。通過各類信息平臺,教育引導廣大人民群眾正確認識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堅決抵制謠言散佈,做到重科學、強防護、聽官宣、不信謠、不傳謠、不恐慌,共同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最大限度減少因疫情防控對群眾生產生活帶來的影響。

六、加強協同作戰。人民調解員要自覺參與當地疫情防控工作,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動仗,千方百計地把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實處,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確保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處置工作有力有序開展。

七、全力維護穩定。要及時反映群眾的呼聲和需求,力所能及地幫助廣大群眾解決遇到的實際困難,對因防控疫情引發的鄰里糾紛、幹群矛盾,要第一時間進行調處或配合村兩委、鄉鎮政府、司法所人員開展調解工作;對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以及拒絕接受強制隔離治療的,要主動協助做好思想引導工作,嚴防矛盾上行,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同志們,我們堅信,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全社會各方面的共同參與和努力下,只要我們上下同心,眾志成城,攜手並進,定能奪取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的全面勝利!

共和縣司法局

2020年1月31日

供稿:共和縣司法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