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提醒」立法防“醫鬧”!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出臺

在12月28日上午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獲得表決通過,將從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它是我國衛生健康領域內的第一部基礎性、綜合性的法律。

從2017年12月以來,這部法律草案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經歷了4次審議,在中國人大網向社會公佈,最終以國家法律的形式,對醫療衛生健康領域裡的社會關係和行為進行了規範。


「齊齊哈爾提醒」立法防“醫鬧”!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出臺

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的立法目的是發展醫療衛生與健康事業,保障公民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提高公民健康水平,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它從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醫療衛生機構、醫療衛生人員、藥品供應保障、健康促進、資金保障、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等幾個章節進行了具體規範,體現基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和促進健康,以及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新理念,也反映出對我國衛生與健康相關立法工作的新要求及立法思路的與時俱進。

針對“醫鬧”事件屢禁不止,該法作出明確規定:全社會應當關心、尊重醫療衛生人員,維護良好安全的醫療衛生服務秩序,共同構建和諧醫患關係。醫療衛生人員的人身安全、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威脅、危害醫療衛生人員人身安全,侵犯醫療衛生人員人格尊嚴。

違反本法規定,擾亂醫療衛生機構執業場所秩序,威脅、危害醫療衛生人員人身安全,侵犯醫療衛生人員人格尊嚴,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公民個人健康信息,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公民個人健康信息等,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作為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的立法參與者,十三屆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叢斌介紹,這部法律解決的主要就是病有所醫、健康中國建設的基本問題,體現了人民性、公益性的原則。

十三屆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叢斌:我們主要是圍繞著人民健康,怎麼樣能使全國的老百姓,能夠病有所依,能夠少花錢多治病,不能把健康領域作為一個純粹的市場經濟領域來對待,作為一個公益性的事業去對待。

人民群眾關心的一些醫療衛生領域社會熱點和焦點問題,比方說看病貴,看病難,亂收費,治療不規範等等,還有一些醫院本身在運行過程當中,所出現的一些非法的事情,在本法當中都有所禁止。

叢斌認為,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提出,“國家提升公民全生命週期健康水平”,提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健康理念融入各項政策”,“組織實施健康促進的規劃和行動”,“建立健康影響評估制度,將公民主要健康指標的改善情況納入政府目標責任考核”等,又體現本法關注民生,具有強制性的特點。

叢斌:我們把衛生事業搞好了,為老百姓所想,所盼,在制度體系上能夠滿足老百姓的需求,這本身就是一個很好的政治工作。政府該乾的事就得幹,醫療機構該做的事就得做,你不能馬虎,不能含糊。

(看齊整理自鶴城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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