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建立健全法律顧問工作機制 建立政府法律顧問

制度是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客觀要求。為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市場監管建設,晉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結合工作實際,積極完善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顧問工作機制。一是簽訂了政府法律顧問合同,合同明確了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工作方式、聘用期限、合同解除、費用支付、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爭議解決等內容。二是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經市局黨組會議審議通過,印發了《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制度(試行)》。三是建立了法律顧問工作檔案,檔案包括人員簡歷、服務合同、工作開展情況等內容。四是將法律顧問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為法律顧問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李保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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