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上海法官檢察官任免,陳喆被任命為滬東地區檢察院副檢察長


一批上海法官檢察官任免,陳喆被任命為滬東地區檢察院副檢察長

12月19日下午,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有關人事任免案,免去史偉東的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免去王潮的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任命符望為上海金融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沙洵為上海金融法院審判員;

任命胡智強、顧琤琮為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免去奚山青的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免去丁谷平、潘建安、吳傑鋒、顏世徵、吳煜新、張敏、李輝、張海翔、朱弘、秦新承、顧世芳、金翌昀、曾寧、俞文浩、宿傑、謝俊龍、沙黎輝、陳秉至、潘依依、李伯村、李谷妍、薛娟、張紹成、包健、胡晨虹、楊小芬、鄔放驥、周曉燕、袁臘梅、張樹芳的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免去吳盛、黃瑋、翁雲衛、李莉、吳喆、王年潔、童才清、徐海濤、劉蕾、王存逸、張海龍、蔣東波的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檢察員職務;

免去戴傑、陶蔚銘、俞軍傑、翁桂榕、張愛平、譚海雲、周連同、梅君強、何體軍、婁海峰、戚孟山、餘超的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檢察員職務;

免去張智毅、顧漢國、姚偉旌、喬偉勇、萬榮、程軍、薛城、劉彭城、周樹蕙、李曉光的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檢察員,上海市人民檢察院上海鐵路運輸分院檢察員職務;

免去湯勇、樊建中、吳培凱的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任命陳喆為上海市滬東地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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