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禁售!1月1日起青島對燃放煙花爆竹說“不”

青島新聞網12月20日訊(記者 江東旭)12月19日,青島市應急管理局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韓有先繼續做客網絡在線問政,就“煙花爆竹安全監管”有關工作與廣大網友進行交流。韓有先介紹,2020年,《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將施行,這也標誌著青島市煙花爆竹管理從限放向禁放邁進。

歷年來,燃放煙花爆竹都會給市民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傷,韓有先介紹了以下幾方面原因,“一是燃放不當容易致傷,以2018年春節為例,全市共有123人因燃放不當致傷入院。二是引發火災,2018年春節,全市因煙花爆竹引起的火災共7起,三是帶來空氣汙染、噪音擾民等環保問題,煙花爆竹燃放產生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氣體及金屬氧化物的粉塵不僅汙染空氣,還會加重呼吸道疾病患者的病情,燃放噪音也會影響市民的生活。煙花爆竹的特性是產生聲光,還做不到絕對的安全環保。”

對於青島市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又有哪些新政策,韓有先說到,今年國家、省、市出臺了多項煙花爆竹安全監管的新舉措,一是青島市出臺了《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將於2020年起施行,標誌著青島市煙花爆竹管理從限放向禁放邁進,市內三區及嶗山區、城陽區、西海岸新區的建成區將不再設煙花爆竹銷售點。二是《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範》(AQ4128-2019)將施行,對非禁售區的煙花爆竹零售店(點)的設置及安全管理作出了進一步規範。三是山東省將推廣煙花爆竹連鎖經營,即通過設立直營零售點(由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出資並直接經營管理)和協議連鎖經營點(零售點業主與批發企業簽訂管理協議,由批發企業進行統一安全管理)的方式,大幅提高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管理水平。

韓有先表示,根據國家《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國家對煙花爆竹的生產、經營、運輸和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實行許可證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公安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質量監督檢驗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的質量監督和進出口檢驗。目前青島市應急管理局承擔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主要是經營方面的安全監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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