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編辦:嚴禁公辦學校在編教師長期到民辦學校任教

中央編辦:嚴禁公辦學校在編教師長期到民辦學校任教


​12月16日上午,教育部召開新聞發佈會,聚焦近日出臺的多個和老師息息相關的政策。其中包括:


中辦、國辦印發《關於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 進一步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的若干意見》


教育部等七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的意見》


中編辦會同有關部門就加強中小學教職工管理出臺的有關政策


這些都是為了落實去年年初中央下發的4號文件,即《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而打出的一套“組合拳”。

都有哪些重要舉措?一起來看!



中央編辦:嚴禁公辦學校在編教師長期到民辦學校任教


在12月16日教育部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中央編辦四局巡視員、副局長田中介紹,近日中央編辦會同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就關於進一步挖潛創新加強中小學教職工管理出臺了有關政策意見,要求各地編制、教育、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籌各類資源,提高使用效益,更好地滿足中小學教育事業發展。在人事和編制管理方面,要從嚴查處中小學教職工“吃空餉”佔用編制等問題,嚴禁公辦學校在編教師長期到民辦學校任教,嚴禁長期空編和有編不補、編外用人等。



中央編辦:嚴禁公辦學校在編教師長期到民辦學校任教


田中表示:


今年以來,中央編辦會同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組成專題調研組,深入調查研究當前中小學教職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綜合我國中小學在校學生、教職工編制和實有人員變化情況以及國外中小學師生比資料分析判斷,在認真研究測算和深入分析的基礎上,我們總體上認為,當前我國中小學教職工隊伍總量已經不小,基本能夠保障中小學教育發展總體需求。同時,城市和農村之間、不同地區之間、不同學校之間甚至同一學校的不同學段之間,因為人員編制配備不平衡、編制調整不及時、人員流動不暢等問題,結構性缺編、缺員問題也比較普遍。此外個別地區還存在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總量未達國家標準、一些新建學校編制配備不及時等問題。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四部門經過深入研究,廣泛聽取地方意見,提出了有關政策意見。總的要求是:要堅持總量控制,増減平衡,在現有事業編制總量內按照標準及時核定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滿足發展需要。要堅持優化結構,統籌調劑,綜合需求變化動態調整不同地區、城鄉、學校及學段間中小學人員編制配置,提高使用效益。要堅持存量挖潛,保障需求,盤活用好現有事業編制資源,優先滿足中小學教育需要。要堅持創新管理豐富供給,通過購買服務、支持社會力量參與等,推動中小學教育服務提供方式多樣化。重點從教育系統自我挖潛、事業編制總量統籌、管理服務方式創新三個方面入手:


優化資源配置,提高教育系統人員編制效益


各地要根據教育系統各單位職能任務變化、佈局結構調整實際,首先從內部挖掘潛力、盤活存量,實現現有資源的最大使用效率。一是結合地方機構改革,穩步推進教育系統職能弱化、任務不飽和、規模較小的事業單位整合撤併,精減收回的編制資源統籌用於補充中小學教育需要。二是結合城鎮化進程、新農村建設、脫貧攻堅、優質教育資源均等情況,優化各級各類公辦中小學校、教學點設置,合理配置人員編制。三是根據學校佈局結構調整、城鄉區域人口流動、各學段學生規模變化等情況,加強教師交流輪崗,推動人員和編制在城鄉之間、區域之間、學校及學段之間動態調整。


統籌事業編制,優先保障中小學教育需要


加大機構編制資源統籌力度,通過挖潛創新精簡機構編制,統籌調劑保障基礎教育,落實編制標準,加強管理嚴格編制使用,補齊缺口滿足發展急需。一是各地要結合實際,將通過各類專項改革挖潛調劑出來的事業編制資源,優先用於補充中小學教職工編制。二是明確要求加大教職工編制統籌配置和跨市縣調整力度,結合實際切實將城鄉統一的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落實到位。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原則上以省為單位每2-3年調整一次,市、縣根據生源變化情況可隨時調整。三是強調人事和編制管理紀律。教育管理機構及其他非教學單位不得與中小學校混編混崗、佔用教職工編制,不得長期借調、借用中小學教職工幫助工作。從嚴查處中小學教職工“吃空餉”佔用編制等問題,嚴禁公辦學校在編教師長期到民辦學校任教,嚴禁長期空編和有編不補、編外用人等。


創新管理方式,增加服務供給


近年來,不少地方在中小學教職工的管理和使用上進行了積極創新和探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我們在總結地方有益經驗的基礎上,提出從創新人員管理和培養考核方式,合理保障經費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支持社會力量參與舉辦教育事業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以縣域或上一級行政區域為單位,統一核定教職工編制並配備人員,跨學校統籌使用教師,提高人員編制效益。推動人員合理流動,支持教師跨校兼課、跨學段任教,逐步解決不同區域、學校學段、學科之間教師結構性缺員等問題。二是要求各地創新培養方式,積極適應新技術變革和新課改要求,打造一專多能教師隊伍;改革完善績效考核和績效工資總量核定辦法,推動教師能上能下、能進能出;要加大財政教育投入,將教師隊伍建設作為教育投入重點予以優先保障;通過採取具體政策措施,引導鼓勵教師向艱苦、貧困地區流動。三是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利用高校、培訓機構等社會資源,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補充中小學社會實踐等課程和教學輔助力量等。繼續深化後勤服務改革,逐步壓縮使用編制的非教學人員比例。規範中小學教育服務提供方式,吸引社會力量參與。明確地方政府依法委託民辦學校承擔義務教育任務的,應按照委託協議撥付相應的教育經費。鼓勵體育社會組織和專業藝術人才為中小學提供體育、藝術教育服務,多方面滿足中小學教育發展需要等。


下一步,中央編辦還將會同教育部等部門加強對各地的工作指導和督促,確保相關政策措施落實落地。


社會影響惡劣的突出問題作為重點從嚴查處,一經查實,清除出教師隊伍


教育部等7部門印發的《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的意見》提出,把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突出問題作為重點從嚴查處,針對高校教師性騷擾學生、學術不端以及中小學教師違規有償補課、收受學生和家長禮品禮金等開展集中治理。一經查實,要依規依紀給予組織處理或處分,嚴重的依法撤銷教師資格、清除出教師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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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從加強教師隊伍思想政治工作、提升教師職業道德素養、將師德師風建設要求貫穿教師管理全過程、營造全社會尊師重教氛圍、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工作保障等5個方面提出15項務實舉措,健全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長效機制。總的來說,有以下三個特點:


“新”


首先以新思想指引。以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師德師風建設的重要講話精神為根本遵循,把師德師風作為評價教師隊伍素質的第一標準,強調教育者先受教育,嚴格制度規定,強化日常教育督導,加大教師權益保護力度,倡導全社會尊師重教。其次適應新形勢。著眼於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對人才培養和教師能力素質提出的新要求,緊密結合信息化發展對師德師風建設帶來的新變化,對教師提出更高要求。再次解決新問題。針對新形勢下師德師風方面存在的新問題、突出問題,堅持綜合施策、專項治理,將師德違規行為消除在萌芽狀態。


“實”


遵循教育規律、教師成長髮展規律和師德師風建設規律,把握“教師隊伍師德師風總體是好的”的基本事實,著力通過日常的教育引導,課堂育德、典型樹德、規則立德,探索教師更能接受、更易轉化成行動自覺的有效方式,出實招,講實效,使廣大教師保持本色、追求高尚。正視仍有極個別教師頂風違紀的現實,通過嚴格的監督考核進行約束,通過嚴肅的處理措施堅決懲處,使違規者付出代價,嚴重的終身禁止從教,切實起到警示震懾作用。


“全”


首先是全員全過程全方位。思想政治學習和師德素養提升面向全體教師,沒有例外者。將師德師風建設融入教師的資格認定、招聘引進、日常考核、職稱評聘、推優評先、表彰獎勵、科研和人才項目申請等各個方面,堅持師德第一標準。其次是全社會。《意見》第一次對全社會尊師重教提出要求,從提高教師地位、保護教師權利、加強尊師教育、鼓勵社會參與等方面提出系統舉措,為教師營造安心從教、熱心從教、舒心從教、靜心從教的良好環境。這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黨的十九大部署的重要舉措,也是對師德師風建設規律認識的深化,將大大提高教師的政治地位、社會地位、職業地位,讓廣大教師享有應有的社會聲望,在全社會進一步弘揚尊師重教的優良傳統。


同時,文件還對強化師德師風建設工作保障進行部署,強調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是教師隊伍建設的首要任務,學校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求建立健全責任落實機制,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


《意見》和2018年11月出臺的新時代高校、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一起,構建起完備的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制度體系


確保對中小學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

在現有基礎上減少50%以上


2019年是中央確定的“基層減負年”。就教育系統來看,教師負擔過重一直是輿論較為關注的問題。近日,中辦、國辦印發中小學教師減負這個制度性文件,正是貫徹中央為基層減負精神、回應基層教師負擔過重呼聲的重要舉措。


文件從提高認識,統籌規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社會事務進校園、精簡相關報表填寫工作、抽調借用中小學教師事宜,以及加強組織領導6個方面提出20項務實舉措,系統回答了為什麼要減負、怎麼來減負、重點減哪些負以及由誰來減負4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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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減負

教師的主業是教書育人。給教師減負,實際上就是讓教師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教書育人的主業上去,放到立德樹人的使命上去。這既是遵循教育規律的內在要求,更是教育事業發展的客觀需要。


怎麼來減負

教師不合理負擔是多年積累造成的,有一定的複雜性。文件從老師們反映比較強烈的不合理負擔入手,提出了減負的路徑。首先,分類治理,從源頭上查找教師負擔,大幅精簡文件和會議。其次,因地制宜,充分考慮區域、城鄉、學段等不同特點,避免“一刀切”。再次,標本兼治,治“標”,就是要突出重點,嚴格清理規範與中小學教育教學無關事項;治“本”就是要協調好學校管理與教育教學的關係,提高專業水平。最後,共同治理,各級各部門、社會各界要形成合力,切實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


重點減哪些負

減負不等於沒有負擔,《教師法》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中小學教師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必須承擔的職業負擔,是正常、合理和必要的負擔。文件明確要減掉的是中小學教師不應該承擔的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項。具體來講:



第一,要減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設置上抓規範。除教育部門外,其他部門不得自行設置以中小學教師為對象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確需開展的要商教育部門,按程序報批後實施。評價上重實績。堅決克服重留痕輕實績的形式主義做法,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務APP(應用程序)上傳工作場景截圖或錄製視頻等方式來代替實績工作評價,不能工作剛安排就開展督查檢查評比考核。清理上定目標。經過清理,確保對中小學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在現有基礎上減少50%以上,清理後保留事項實行清單管理。


第二,要減社會事務進校園。主要有六大類:對於扶貧任務,要充分運用校園和課堂,通過扶智方式為阻斷貧困代際傳遞多作貢獻;對重大專項任務,確需中小學教師參與的,由教育部門嚴格按要求依程序統籌安排;對城市創優評先任務,原則上不得安排教師上街執勤或做其他與教師職責無關的工作;對於街道社區事務,要在不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的情況下,積極吸引中小學校參與社區建設相關活動;對於教育宣傳活動,可根據實際需要合理融入教學安排,不得重複安排;對於強制攤派無關事務,堅決杜絕,不得隨意讓學校停課出人出場地舉辦有關活動。


第三,要減報表填寫工作。規範精簡各類報表填寫。要統籌安排各類報表填寫工作,避免教師重複報數據、多頭填表格。規範教育統計和調研工作。除國家統計局外,其他部門開展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教育統計工作須向同級政府統計機構報批備案;針對中小學教師開展的調研活動,須經教育部門同意並部署。提升數據採集信息化水平。要健全各類教育信息數據庫,努力做到一次採集多次使用,讓信息多跑路、教師少跑腿。


第四,要減抽調借用中小學教師事宜。從嚴規範借用行為。對於借用中小學教師參與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重大決策部署任務的,在不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情況下,應經縣級以上教育部門同意,並報同級黨委審批備案,借用期限原則上不超過半年。從嚴規範培訓活動。除人社部門依法依規開展的培訓之外,避免安排中小學教師參加無關培訓活動。


由誰來減負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履行責任,嚴格落實審批和報備制度,採取有效措施予以推進。省級黨委和政府要根據文件精神,列出具體減負清單。各級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宣傳引導、督促落實。各級教育部門要在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認真落實好組織實施工作。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工作納入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對省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納入省級教育督導部門對市縣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督導結果作為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參考。


— END —


來源|微言教育、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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