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企業落戶哈爾濱新區可自主申辦

為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

壓縮企業開辦時間

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

提升企業和群眾對企業開辦便利化的

實際體驗感和獲得感

哈爾濱新區管委會日前出臺

《哈爾濱新區江北一體發展區企業自主申辦暫行辦法》

開始試行


自主申報事項

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申請人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有關規定,自主擬定名稱,通過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系統對擬申請的名稱進行自主查詢、比對、判斷、申報,並自願作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書面承諾。

企業經營範圍自主申報。申請人通過新區專屬平臺“標準經營範圍庫”自主申報經營範圍,實現經營範圍“勾選菜單式”填報。


企業住所(經營場所)自主申報。申請人自主申報住所(經營場所)信息,以《企業住所(經營場所)承諾書》作為企業住所登記的合法使用證明,通過新區專屬平臺“標準地址(經營場所)庫”填選詳細地址、門牌號或房地產證號。

利好!企業落戶哈爾濱新區可自主申辦

由沙果拍攝

適用新區不涉前置許可內資企業

企業自主申辦是指申請人通過“哈爾濱新區(黑龍江自貿試驗區哈爾濱片區)企業開辦直通車”專屬平臺(以下簡稱新區專屬平臺),以電子文檔的形式向登記機關自主申報名稱、住所(經營場所)、經營範圍等事項,對於申請人在法律、行政法規和規定範圍內自主填報或選擇的內容,通過新區專屬平臺在線自動審核確認的登記方式。

《暫行辦法》適用於在哈爾濱新區江北一體發展區轄區內自主申辦且經營範圍不涉及前置許可的內資企業。
《暫行辦法》規定,申請材料要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請人只需按照系統提供的標準登記板塊進行填寫或選擇;審批由系統自動完成申請信息比對、核驗,無人工干預。


企業名稱自主申報

《暫行辦法》明確,實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除涉及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的企業名稱和應當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核准的企業名稱外,其他企業名稱實行自主申報,由申請人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自主擬定名稱,通過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系統對擬申請的名稱進行自主查詢、比對、判斷、申報,並自願作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書面承諾。

對申請的企業名稱需經授權後方可使用的,在取得授權後與企業設立登記申請一併提交。除特殊情況外,登記機關不對自主申報企業名稱進行人工審核。


企業經營範圍自主申報

《暫行辦法》規定,實行企業經營範圍自主申報。申請人在企業設立登記時,通過新區專屬平臺“標準經營範圍庫”自主申報經營範圍,實現經營範圍“勾選菜單式”填報。在經營範圍自主申報過程中,新區專屬平臺在線自動進行經營範圍校驗,校驗不通過的經營範圍禁止進入,並提示告知申請人。

除上述情況外,登記機關不對自主申報經營範圍進行人工審核。

利好!企業落戶哈爾濱新區可自主申辦

由沙果拍攝

企業經營場所自主申報

《暫行辦法》明確,實行企業住所(經營場所)自主申報。申請人自主申報住所(經營場所)信息,以《企業住所(經營場所)承諾書》作為企業住所登記的合法使用證明,通過新區專屬平臺“標準地址(經營場所)庫”填選詳細地址、門牌號或房地產證號,在住所自主申報過程中,新區專屬平臺在線自動進行住所(經營場所)校驗,校驗不通過的住所地址禁止使用,並提示告知申請人。

自主申報的住所(經營場所)依法應當經規劃、住建、公安、應急管理、生態環境、文化、衛生健康等相關部門許可後方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開展經營活動前應當依法辦理許可。

申請人不得以新區禁設區域負面清單所列的場所作為住所(經營場所)。除上述情況外,登記機關不對自主申報的住所(經營場所)進行人工審核。


營業執照可自行打印也可郵寄

《暫行辦法》規定,審批通過後,申請人可選擇到行政服務大廳通過人臉識別自助打印方式領取營業執照,也可以選擇“郵寄送達”或電子證照“在線送達”領取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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