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過警務輔助人員11個配套制度

12月9日下午,山西省代省長林武主持召開省政府第52次常務會議,研究鄉村治理、“證照分離”改革、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和太原武宿國際機場總體規劃編制等事項。

會議指出:

加強鄉村治理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內容,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方面。

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鄉村治理的重要論述,堅持把黨的領導放在鄉村治理的首要位置,健全村黨組織領導鄉村治理的體制機制,推進農村基層黨組織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

要健全自治、德治、法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深化村民自治實踐,實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積極推進鄉風文明培育,紮實推進法治鄉村建設。

要培育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做強做大農村集體經濟,切實鞏固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成果。

要持續抓好農村人居環境改善,補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短板,開展農民職業技能培訓。

要深入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試點和鄉村治理示範村鎮創建,充分調動農民的主觀能動性,讓農民成為鄉村治理的主要參與者和最大受益者。

會議指出:

推進“證照分離”改革,是打造“六最”營商環境的重要基礎性工作。按照國務院“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培訓動員電視電話會議部署,結合我省實際,會議決定,自2020年3月1日起,在太原市、晉中市和轉型綜改示範區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2020年下半年在全省推開。會議要求:

要全面摸清行政許可事項底數,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不同方式,逐項明確流程、規範和監管辦法,同步出臺方案,同步發佈清單,同步部署改革。

要加快推動相關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立改廢工作,確保改革於法有據。

要定期開展改革試點評估,及時完善政策措施。

要健全監管規則和標準,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為保障我省警務輔助人員條例於2020年1月1日起有效實施,會議通過了11個配套制度,涵蓋警務輔助人員日常管理、招聘使用、崗位職責、層級管理、教育培訓、薪酬管理、獎勵考核、責任追究、勞動仲裁訴訟等方面,與《條例》同步實施。要求高度重視輔警隊伍建設,推進依法科學規範管理,使警務輔助人員在平安山西建設中發揮更大作用。

為更好解決太原武宿國際機場瓶頸制約,加快打造太原現代綜合交通樞紐體系,會議研究了《太原武宿國際機場總體規劃》(2019年版),決定按程序報批。要求有關市和部門單位形成工作合力,進一步做深做細相關規劃,加快推動規劃落地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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