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僑集團鄭州一項目百名業主疑似遭遇電商“欺詐”退費難

近日,融僑集團鄭州融僑·悅瀾庭項目百餘名業主反映稱,購買房子時在售樓部遭遇售房人員強制要求交納12000到25000元不等的入會費(電商服務費),並承諾能抵扣20000元至40000元總房款,網籤時發現優惠抵扣後的房價正是房管部門的網籤價格,找開發商退費遭拒,疑似遭遇電商“欺詐”;對此,融僑集團鄭州一負責人回應稱,開發商未收取電商費,錢是交給了第三方合作中介公司,企業無責;針對此情況,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對開發商採取了約談、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間暫停網籤服務,網上曝光,通報批評等處理。

融僑集團鄭州一項目百名業主疑似遭遇電商“欺詐”退費難

業主李女士告訴記者,2018年6月,她去融僑集團鄭州融堅置業有限公司在嵩山南路與南三環附近開發的融僑·悅瀾庭項目看房,售房置業顧問告訴她,現在開發商正在搞活動優惠,交納12000元團購服務費可享受總房款的20000元優惠,現場訂房、按時簽約均可享受1%的優惠,首付款還可分期,正是看到了有這麼大的優惠力度,當時就在售樓部置業顧問的引領下,交納了12000元的團購費;2018年6月30日,置業顧問通知讓帶著身份證原件、會員入會協議書、入會收據、儲蓄銀行卡等7點半到現場選房,在交納了首付款分期20%後,購買了一套79平米的房子,首付款共分5次付清,每半年付一次,房貸正常走商業貸款,借款合同約定了每次還款的時間、金額,和福建融僑物業河南分公司簽訂的首付款借款協議,協議約定如果不能按期歸還借款,逾期滯納金為1%,逾期30天公司有權處置購房者名下購買的房產;當正式簽訂購房協議時發現,開發商在房管局備案的網籤價格正是購房者優惠之後的價格,當初購房時承諾的優惠和交納的入會費、團購費根本就沒有抵扣減免,是開發商藉助促銷活動,把房價私自提高了,房價提高後再優惠打折,購房者不但沒有享受到優惠,反而每個購房者又多交納了12000元至25000元不等的電商費。

業主邢先生稱,他由於限購政策影響,在該項目購買的是一套公寓型的住宅,當初在售樓部交納了25000元的電商費,承諾可以抵扣40000元,當天又交納了20000元的定金,合同簽訂後發現當初承諾的交納電商費可以優惠的40000元購房款並沒有優惠,感覺被騙,就和同樣遭遇的購房者43人一起向開發商討要當初交納的電商費,同時到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反映舉報開發商違規收費等問題。

據邢先生介紹,多數業主都停止了對首付分期借款的支付,要求公司出面解決購房者多支付的電商費,問題解決後再向其繳納餘下的借款,目前,向開發商討要電商費的業主不完全統計有143人,涉及金額在300萬元以上。

首付款逾期滯納金按1%計算,他的逾期天數為199天,逾期滯納金就高達113430元,滯納金是正常銀行利率的近60倍。

融僑集團鄭州一項目百名業主疑似遭遇電商“欺詐”退費難

融僑集團鄭州公司相關負責人回應稱,開發商並未收取業主的電商費(入會費、團購費),電商費是由合作公司第三方公司收取,是第三方公司向購房者提供了服務,購房者自願向其繳納的服務費,公司針對業主反映的訴求處理意見是1、如果購房者想在小區購買車位,電商費可以抵扣15000元的車位費2、業主也可以選擇退房。

針對融僑集團鄭州公司的初步處理意見,多數購房者並不認同,購房者認為當初向其交納的電商費都是在售樓部交納的錢,業主並不知情是第三方公司收的錢,是公司的置業顧問帶其交納的,部分電商費(會員費)票據還簽了置業顧問的名字,現在業主維權退費了,開發商又不承認是他公司收取了這個錢,明顯的是在推卸責任。開發商提出的退房建議根本就不可能實現,現在房子的銀行貸款已經還了快一年了,如果退房首先是把銀行的貸款結清後,方可解壓,辦理退房手續,損失的利息也會很多,只會給退房者造成更大的損失;購買車位,不是生活的必須,有的家庭沒有購買車位的需求,現在大家就想把交納的電商費給要回來。

收取電商服務費的第三方公司河南地標傳媒廣告有限公司稱,地標公司與融堅公司於2018年6月7日簽署合作協議,協助銷售融僑悅瀾庭北院6號、7號、9號10號樓,關於客戶的界定,除了可以明確界定來訪客戶與地標公司無關外,所有的客戶都是地標公司帶來的客戶。

融僑集團鄭州一項目百名業主疑似遭遇電商“欺詐”退費難

據早前媒體報道稱,2018年6月30日,融僑·悅瀾庭北院6、10號樓開盤當天開盤流程顯示,客戶必須在約定的時間內到達,客戶到簽到處持本人的身份證、會員入會協議及收據經核驗後,領取開盤組別和開盤須知資料等。

根據《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鄭州市開展房地產市場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鄭政明電【2018】14號),採取“電商”等合作模式,通過第三方在網籤合同約定價款之外加價出售房屋或價外收取的團購費、會員費、信息諮詢費等費用的有關問題,責任單位為市物價局,建議群眾攜帶相關資料到物價部門進行反映,由其進一步調查處理。

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調查後認為,融僑集團鄭州融堅公司在銷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以及造成的不良影響,依據職能權限,分別對融堅公司採取了約談、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間暫停網籤服務,網上曝光,通報批評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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