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產,創始團隊揹負一個多億的債務

Roadstar,曾經是自動駕駛領域的一個超級創業明星,2018年3月就拿到過1.28億美元的天量A輪融資。

在本應藉助融資蛻變成風口上的豬之時,卻來了一個讓人猝不及防的大轉彎,進入多事之秋:創始人內訌,投資機構申請撤資仲裁,辦公室關門停工,創始人也各自勞燕分飛擇良木而棲……

一個明星項目,就這樣留下了一個爛攤子……

根據媒體最新的消息,Roadstar的投資人向仲裁庭申請撤資仲裁的結果出來了,三位聯合創始人佟顯喬、周光、衡量,要為因創始團隊“內訌”導致的損失,承擔一個多億的連帶責任。

公司破產,創始團隊揹負一個多億的債務

對於企業融資,天價融資額看的多了,幾個億幾十個億都不是什麼大數字,但是對於個人來講,揹負一個億的債務,能做到王思聰般的輕鬆,很難,不是每個創業者背後都有一個首富爹。如果最後償還不了,那麼很有可能上老賴名單,最後個人生活、就業、創業都會受到嚴重影響。

創始團隊揹負一個多億的債務……一時間,大家都很震驚,第一感覺都是為這幾個創始人鳴不平,公司經營出問題,怎麼就牽扯到創始人了,何至於此?

會不會又是因個人回購牽扯出來的無限連帶責任?

其實覆盤Roadstar這場“宮廷大戲”之後,你可能就不會這麼想了——哀其不幸,怒其不爭,一把好牌打得稀爛。

中國有句老話,經常用來形容金錢下的人性,“可共富貴,不可共患難”,說的是在財富的利誘下,財聚人聚,財散人散。

但是,在創業領域,卻恰恰相反,“可以共患難,不可共富貴”。

在創業初期,篳路藍縷,大家心無旁騖,齊心協力擰成一條繩謀發展,一些蠅營狗苟的思想不會抬頭。一旦公司發展小有成就,特別是大額融資進來的時候,創始團隊成員之間必然會各打各的小算盤,不管是搞管理的、管市場的、負責技術的,都會覺得自己對公司的發展居功至偉。

在創始團隊股權比例相當的時候,這種“內訌”情況幾乎成了必然,這叫“創業富貴病第一定律”。

永遠不要低估人性,為什麼都在強調健全的公司治理架構?一切制度,都是為了給人性加上一個約束。

而Roadstar,恰恰在公司治理方面,提供了一個反面案例。

我們今天就來複盤一下,從2018年開始,Roadstar身上,都發生了什麼。

其實,從Roadstar創始之初,佟顯喬、衡量和周光因為看到了無人駕駛的熱潮而辭職創業,三人因為曾是百度北美研發中心同事,就打算1:1:1分配股權。但由於這樣的股權比例向來是被投資機構敏感對待,最終,經過三人協商,由佟顯喬持有相對較多股份,但也沒到控股地位。

經過A輪融資之後,佟顯喬持股16.8%,衡量和周光分別持股10.2%,總的來說,不相上下,任何兩個人聯合,都可以對抗第三人,這也為後來的三人“宮斗大戲”埋下伏筆。

2018年3月拿到1.28億美元后,Roadstar的投資人陣容可謂豪華,雙湖資本、深創投、雲啟資本、招銀國際、元璟資本、松禾遠望資本、銀泰資本、耀途資本、貴邦資本……

被這麼多投資方加持,如果不出意外,這家企業未來的“星途”必將順風順水。

然而,1.28億美元的鉅額資金面前,三位曾經平起平坐的同事,股權相當的創始人,心裡誰都不服誰,都想成為公司代言人,再加上後來又引入了一位被投資人稱為“起了很壞作用”的那小川,創始團隊開始一輪又一輪的內訌了。

根據《周光與深圳星行公司、佟顯喬名譽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2019)粵0307民初4278號】》、雷鋒網對Roadstar投資人進行的專訪,我們來梳理一下“Roadstar宮斗大戲”的整個狗血歷程:

其實,Roadstar的早期創始團隊成員,除了佟顯喬、衡量和周光三個核心人員,還有一位不得不提的人物,就是那小川,作為外部合夥人,任首席戰略官一職。那小川之前在華興資本做FA,恰好和佟顯喬是哈工大同學,加入Roadstar也是情理之中。

2017年5月、2018年3月,自動駕駛風口正盛,餘溫未退,Roadstar分別獲得了天使輪950萬美金,A輪1.28億美元融資。

但是,最後這筆1.28億美元融資到位之後,就發生了一起意外事件,那小川未經董事會同意,動用了一部分資金購買P2P理財產品,甚至炒起了比特幣,引起了投資機構的嚴重不滿,隨後花了3個月時間追回這筆款項。

在這之後,加上又出現的一些違規報銷等事件,周光和衡量兩位創始人聯合投資人,罷免了佟顯喬的CEO職位,那小川也從董事會出局。

最戲劇的一幕發生在2019年1月21日,不知道何種原因,佟顯喬又和衡量聯合在了一起,趁著周光坐飛機無法回覆的當口,通過官方公眾號,宣佈周光存在私開代碼庫私藏圖紙等違紀行為,免去罷免周光一切職務,解除勞動合同。

……

之所以說這場“內訌”狗血,是因為這本來三角關係已經夠複雜了,再加上了一個外部來搗亂的那小川,更加離奇。先是佟顯喬、周光、那小川密謀讓衡量出局,因為衡量貢獻不大,隨後,周光倒向衡量,聯合投資人罷免了佟顯喬、那小川,最後佟顯喬、衡量又聯合起來罷免了周光。

這其中還有更加狗血的細節,比如那小川在Roadstar A輪融資的時候,誘騙衡量多籤30頁的空白簽字頁,為的是將來發生人事變動,能夠迅速拿出具備法律效用的簽名。

利來利往,人性暴露無遺。

那麼,Roadstar這場狗血劇的背後,都有哪些值得創業者警醒並引以為戒的地方呢?

首先,雖然創始團隊之間平均分配股權是相當忌諱的事情,但也不是沒有辦法最大化消除其中隱藏的風險,比如一致行動人協議,比如特殊投票權安排等等,都可以將一些權責利提前約定。

Roadstar案例中,佟顯喬持股16.8%,衡量和周光分別持股10.2%,雖然不是完全平均,但也形成了誰說了都不算的局面,為日後的管理問題埋下了隱患。

隨之而來的就是各種各樣的么蛾子,什麼拿回扣啦、把控公章和U盾啦、公司車輛放個人名下啦、違規報銷啦……

只要存在各自為政的局面,爭權奪利就不可避免。名義上看是公司管理制度不善,本質上都是往自己身上攬權力,往自己腰包裡撈利益。

其次,董事之一的那小川,未經董事會同意,動用了一部分資金購買P2P理財產品,嚴重違反投資人協議,屬於對董事會規則和契約精神的不尊重。

最後,佟顯喬又和衡量聯合,公開罷免周光一切職務,解除勞動合同,在未召集投資方董事代表開會的情況下,擅自召開董事會,將周光踢出董事會。

先不說這種公開對外發布消息構成的名譽侵權【注】,單單董事會召開規則和董事任免規則,就已經嚴重違反了投資人協議中的約定。

注:周光與深圳星行公司、佟顯喬名譽權糾紛案件,已經一審判決深圳星行公司、佟顯喬侵權成立,需要賠禮道歉。

這些合夥人,都學歷高至博士,並非草莽之輩,為什麼就能對公司治理規則如此忽視,甚至“置若罔聞”呢?

其實,所有這一切,光有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進行規避還是不夠的,特別是Roadstar不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構下,加上幾個理工科的創始人對制度的“不敬畏”,最終釀成了這樣一個誰都不願意看到的結局。

最後,如果真的根據投資人的撤資仲裁,需要三位創始成員佟顯喬、周光、衡量,為公司花掉的一個多億負連帶責任,那也無可厚非。估計是投資協議裡有約定,因創始團隊原因導致公司經營不善,需要對投資款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否則仲裁結果也不會是這樣……

尊重契約,敬畏制度,這是結結實實的一課。

正所謂,作天作地,最後作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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