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銷售返利的幾個知識點

為激勵經銷商,很多企業都會制定返利獎勵政策,目的是通過返利來調動其積極性。返利是指廠家根據一定的評判標準,以現金或實物的形式對經銷商進行獎勵。

對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掛鉤(如以一定比例、金額、數量計算)的各種返還收入,均應按照平銷返利行為的有關規定衝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金。

公司銷售返利的幾個知識點

一、平銷返利按以下規則進行界定

(1)對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無必然聯繫,且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提供一定勞務的收入,例如進場費、廣告促銷費、上架費、展示費、管理費等,不屬於平銷返利,不衝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金。

(2)對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掛鉤(如以一定比例、金額、數量計算)的各種返還收入,均應按照平銷返利行為的有關規定衝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金。

(3)平銷返利的公式:

當期應衝減進項額=當期取得的返還資金÷(1+所購貨物適用增值稅稅率)×所購貨物適用增值稅稅率

“當期取得的返還資金”中,返還的金額實際是含稅價格。

二、案例

商業企業甲公司為一般納稅人,生產企業乙公司是其常年貨物供應商。2019年11月甲公司共向乙公司購貨11.3萬元,甲公司按貨物銷售額的10%與乙公司結算返利,甲公司收到1.13萬元的現金返利。

甲公司向乙公司開具名稱為“促銷費”的增值稅專用發票1.13萬元,乙公司將此發票作為扣稅憑證計入“銷售費用—促銷費”。

上述案例稅務處理是否正確?

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商業企業向貨物供應方收取的部分費用徵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36號)規定:對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掛鉤(如以一定比例、金額、數量計算)的各種返還收入,均應當按照平銷返利行為的有關規定衝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額。

2、還應注意,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各種返還收入,一律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此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折扣折讓行為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279號)規定:“納稅人銷售貨物並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由於購貨方在一定時期內累計購買貨物達到一定數量,或者由於市場價格下降等原因,

銷售方給予購貨方相應的價格優惠或補償等折扣、折讓行為,銷貨方可按《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從上述文件中可以看出,平銷返利行為本質上屬於銷貨方給予購貨方相應的價格優惠或補償的折扣性質,需要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3、結合具體案例來看,甲公司(商業企業)是錯開發票繳錯了稅,本應該衝減增值稅進項稅額卻做了銷項處理,錯繳了增值稅,而乙公司將甲公司開具的不符合稅法規定的發票進行抵扣不符合規定,企業所得稅稅前不得扣除,需要納稅調整。

4、正確的做法應該由乙公司(生產企業)按照稅法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這樣不僅可以在企業所得稅上衝減收入,而且在增值稅上也可以衝減銷項稅額。

實務工作中,生產企業在平銷活動中往往通過以下幾種方式來彌補商業企業的進銷差價:

1、生產企業通過返點即返還貨幣資金的方式彌補商業企業的損失(即現金返利),例如生產企業直接向商業企業返還利潤;

2、生產企業通過贈送實物產品來彌補商業企業的進銷差價損失(即實物返利),商業企業再通過這些實物產品賺取利潤。

但實際業務中無論是現金返利還是實物返利,均需按照文件規定執行。銷售方沖銷收入與銷項稅額,採購方衝減成本與進項稅額。這裡,大家需要注意的是,若是採用實物返利,用於返利的貨物,分兩個環節處理,不宜混同,又按開票不同分以下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銷售方(生產企業)按照稅法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衝減對應的銷項和收入,隨後,銷售方需要將返利的實物做銷售處理,開具藍字專用發票申報銷項稅額,此時,採購方(銷售企業)取得藍字專票,用於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只要沒有用於不得抵扣的項目,是可以用於抵扣進項的。

第二種情況,銷售方按照稅法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衝減對應的銷項和收入,隨後,銷售方需要將返利的實物做銷售處理,開具普通發票申報銷項稅額。由於銷售方開具的是普通發票,購買方是不能抵扣進項的。

三、對於現金返利跟實物返利方式,購買方該如何選擇對企業更有利

按上面案例對這幾種方式進行比較測算,看看哪種方法下繳納增值稅稅款較少。

(1)現金返利

假設乙公司以銀行存款返利11300元,且開具相應的紅字發票,甲公司會計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 11300

貸:主營業務成本 10000

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1300

(2)實物返利且開具專用發票

假設乙公司以一批含稅公允價值1.13萬元的商品返利,同時乙公司向甲公司開具了增稅專用發票,則甲公司會計處理為:

借:庫存商品 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300

貸:主營業務成本 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1300

(3)實物返利且開具普通發票

假設乙公司以一批含稅公允價值1.13萬元的商品返利,同時乙公司向甲公司開具了增值稅普通發票,則甲公司會計處理為:

借:庫存商品 11300

貸:主營業務成本 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1300

通過比較測算可知,現金返利繳納增值稅1300元;實物返還且開具專用發票繳納增值稅為0元;實物返還且開具普通發票繳納增值稅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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