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線丨如何評估“後區選”時代的香港情勢

香港新一屆區議會選舉結果已經出爐。 有分析認為,本次選舉是在極不正常的社會氣氛下舉行的,經過五個多月的動亂,社會撕裂加深,使得本應專注社區民生的地區管治選舉,變成高度政治化的“角鬥場”。


那麼如何評估“後區選”時代的香港社會情勢呢?為此,深圳衛視 &直新聞客戶端記者專訪了香港時事評論員方平。 以下為專訪文字實錄。


香港一線丨如何評估“後區選”時代的香港情勢


香港一線丨如何評估“後區選”時代的香港情勢

直新聞客戶端記者:選舉完之後,按理說應該是比較平靜的幾天,但是有很多人又出來堵路,哪怕是特首說成立檢討委員會,反對派也在步步進逼。對香港社會來講,暴力示威會不會持續下去?非建設力量的民意高漲會不會變相令暴力合法化?


香港時事評論員方平:
這一點我可以比較大膽地預測,香港民眾的法治意識還是有的。至於說是否會把暴力合法化或者以後暴力持續化,我倒不這樣認為,這當中慢慢地應該是從街頭抗爭走向議會的法治方面,甚至走向以後的立法會等等,甚至大後年2021年的年底要選特首。2019、2020、2021這三年,每年都是選舉年,且逐步升級。


那麼,所謂的“五大訴求”裡頭有一個要求撤回修例,第二個就是說要成立一個獨立調查委員會,但是特首說的是成立一個獨立檢討委員會,它是參照2011年英國的一次騷亂,他們有采取這樣的方式,也就是說國際上有慣例,這是檢討委員會。


獨立調查委員會趨向於只調查警方而不調查另一方。那麼激進的示威者呢?如果調查的話,應該雙方都要調查,所以給獨立檢討委員會定調,就是說我們要挖出這一次風波的深層次原因,而且對事不對人,不是針對某一個人。這個相對來講也讓香港警方放寬心,不是指調查哪一方,而是調查產生風波的原因,甚至是深層次的原因在哪,我們應該補缺補漏,以後應該把這方面再做得更好。


比如說我就先講一點,確實政府要與市民多一些溝通,多一些交流。年輕人有年輕人的想法,有些要尊重,但有些年輕人也有些想法太過分、太天真,不管怎麼說,年輕人的想法在這裡了,如果說有那麼一個交流的機構,有一個反映的渠道,把我的鬱悶,我反對的聲音傳遞出去,你們收到了,你們採取措施去改進,我就不必要用街頭暴力這招。所以這當中我們叫做疏導,就會好一些。

香港一線丨如何評估“後區選”時代的香港情勢


香港一線丨如何評估“後區選”時代的香港情勢


直新聞客戶端記者:經過大半年的折騰,現在香港社會千瘡百孔,這個區議會選舉之後,其實建設力量應該怎麼樣部署。環球時報社評說泛民其實也應該為香港建設貢獻一些力量,對此您怎麼看?

香港時事評論員方平:當然不管他(她)的政治取向如何,泛民也是香港市民選出來的,也應該為香港地區做事。那麼關於這個問題,我們分開兩方面來談,第一方面首先這次雙方都打電話催票了,或才發現說有些我們的市民完全夠資格,但是他(她)沒有去登記為選民,你這裡就少掉一些票,對不對?

我想有四個方面。第一個,雖然11月24號已經過去了,但是今年剛剛滿18週歲的市民現在補登記的話,還是可以參加明年九月份立法會選舉,只要被認可成為合格選民,這就行了。


第二個是新移民,在香港居住滿7年,一般情況下,只要永久居留,就我們所謂的身份證上面它有個AX後面有三顆星,所謂的三顆星那就行了,他們也可以補登記為選民。

還有第三個就是我剛才所說的,其實他(她)是資深的香港市民,但是他(她)沒有去登記。好,這個也要補登記。


第四個,我是市民了,但是我從A區搬到B區,比如說從港島搬到屯門,如果沒有把選民關係轉過去,我還得回到港島投票,但那天剛好有事沒法回來,那要怎麼辦?如果思想覺悟高,會主動去說我搬家了,我把地址改了,就可以在新住的選區投票。

如果不主動登記,還有其他方法的。比如很多搬家的市民,怕有些重要的信件還寄到舊地址,就會花好像是150塊錢到郵局去,辦一個轉信手續,一下子可以填6位,如果是我填表的這6個人,信件幫我轉到B區去,有效期三個月。政府選舉辦公室應該做點事兒,他不是去郵局填新地址嗎?你讓他再順便填一張選民登記的表,這樣子,這部分登記也補上來了。

香港一線丨如何評估“後區選”時代的香港情勢


直新聞客戶端記者:這次勝選的很多政治素人並沒有地區服務經驗,反而很多紮紮實實做了8年地區工作的就被翻盤了。您覺得對這些政治素人來講,他們能夠承擔起為地區服務的責任嗎?

香港時事評論員方平:我們當然希望他們當選了以後就能負起責任,不能說沒有承擔。那麼新當選的年紀都偏輕,為什麼他(她)會當選?主要是兩頭的,老年的選民被動員出來了,顫顫巍巍地去投票;還有年輕人也來。年輕人一投就說,這次我們這個小區投票,也不管候選人有沒有做實事,有沒有做具體的工作,他就問了句,他(候選人)是什麼黨派?他是什麼政黨?背景是哪個?好,不投。那他的對手是誰?是不是年輕人?好的,投。所以才會微微的票數比較多,這樣蓋過去,就從這來的。

不管怎麼說,我們首要還是要止暴制亂,儘快地恢復正常的秩序。比如說像我們現在談話的時刻,香港理工大學,我在那邊任教,也還沒有正式地解封。不過紅磡隧道已經通了,我們就很高興,就是說盡快地恢復秩序,這是非常重要的。

對於香港市民來說,其實不管你的政治訴求如何,大家都希望能夠見到重回一個法治的、健康的、有序的,而且是安寧的、幸福的香港社會。



Q:什麼是香港區議會選舉?

A:香港區議會是根據《區議會條例》(第547章)成立的團體,負責就地方行政事務、促進區內康樂和文化活動及改善區內環境等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


全香港共分為18個地方行政區,每個行政區各設一個區議會。從2016年1月1日起,每個區議會均由民選議員組成,而在新界區的區議會,則包括由鄉事委員會主席擔任的當然議員。首屆區議會一般選舉於1999年舉行。


香港以17,000人左右的標準人口基數劃分為不同選區,2019年區議會一般選舉共有452個選區,每個選區選出1名議員。區議會選舉當選的議員的任期,從2020年1月1日起,共四年。區議會的民選議席如有空缺,將舉行補選填補。

Q:哪些人有投票資格?

A:通常而言,年滿18週歲的香港永久性居民都可以登記為選民,年滿18週歲指的是在區議會選舉年的年度內,在申請登記為選民後的首個9月25日年滿18週歲或以上(非區議會選舉年為7月25日)。


只有名字登記載列在正式選民登記冊上的已登記選民才可在選舉中投票。正式選民登記冊的有效期為一年,每年都會更新。

Q:哪些人可以成為候選人?

A:通常而言,年滿21歲,在獲得提名前的3年通常在香港居住的選民,沒有喪失在選舉中投票資格以及喪失獲提名為候選人或當選為民選議員資格的,都可以獲提名為候選人的資格。

在提名期內,候選人的提名錶格必須獲得10名有關選區的已登記選民簽署,而可在單個選民作為提名人簽署的表格不超過20份。同時,候選人必須在提名錶格中作出一項聲明,示明該人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在此次區議會選舉中,黃之鋒就是因為“未放棄以‘港獨’作為自決前途的選項”,被香港區議會選舉署理南區選舉主任蔡亮通知取消參選資格,也就是被“DQ”。


最終候選人的提名是否有效由選舉主任決定。選管會不會就提名是否有效向選舉主任作出指引,只會按選舉主任裁定提名有效的候選人名單安排選舉。如任何人因為其在某選舉中喪失作為候選人的資格,可根據法例提出選舉呈請質疑選舉結果。

Q:香港區議員如何選出?

A:如果區議會選區的選舉有兩名或以上有效提名候選人角逐一個議席,就會進行投票。投票採用“得票最多者當選”制。如果有超過一名候選人取得相同的最多有效票數,選舉主任通過抽籤決定誰人當選,填補空缺。

通過抽籤方式決定選舉結果時,選舉主任會提供10個乒乓球,標上1到10的數字,放在不透明的空袋中。由候選人依次進行放回式抽取,如果候選人不在場,則由選舉主任代其抽籤。抽中數字最大的當選,如果數字相同,則進行下一輪抽籤,直到有人勝出。


選民投票時間從上午7時30分開始,到晚上10時30分結束。

區議會選舉實行單一席次選舉,無須得到過半數選票即能當選。若選區參選人超過二人時,就容易發生政治黨派在該次選舉中贏得的席次比率,遠大於總得票率的情況。比如六成的得票率,卻可能贏得超過八成的席次,從而出現“超額代表”現象。何況,香港各政治黨派眾多,建制派和泛民派若紛紛各自提出候選人,在單一席次選制下未能形成兩派對決形勢,最終得到的席次率和得票率,往往就不符比例性。

Q:選民如何正確投票?

A:根據《區議會選舉程序規則》第57(5)條,任何人士從投票站帶走選票,即屬違法。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7(1)(c)條規定,任何人無合法權限而銷燬、汙損、取去或以其他方式干擾正在或曾在選舉中使用的選票,即屬作出舞弊行為。


投票時,如果選民不慎撕毀或損壞或錯誤填劃所獲的選票,可向投票站主任要求換取另一張未經填劃的選票。如投票站主任認為該請求合理,可以向該選民發出一張新選票,以交換已損壞的選票。已損壞的選票正面會批註“SPOILT”及“損壞”字樣,並由投票站主任保管。損壞的選票在點票時不予點算。

Q:什麼是無效選票、問題選票?

A:如果出現下列任何情況,選票及屬無效:(a)選票上沒有填劃所投選的候選人;(b)選票並非以投票站所提供的印章填劃;(c)選票正面批註“SPOILT”及“損壞”字樣;(d)選票正面批註“TENDERED”及“重複”字樣;(c)選票正面批註“UNSUED”及“未用”字樣;(e)選民投選了一名已去世或喪失資格的候選人,而該候選人的姓名及其他關於該候選人的資料已經在選票上劃去;(f)選民投選超過一名候選人。


這些票當場即當做無效選票,另外放置,不予點算,也不會被當作問題選票。候選人、選舉代理人或監察點票代理人可檢查這些選票但無權就這些選票向有關投票站主任提出申訴。


如果出現下列情況讓人質疑選票是否有效,這些選票會被列為問題選票另外放置。由投票站主任決定選票是否無效:(a)選票上有任何文字或記號而藉此可能識別選民身份;(b)沒有按照規例填寫,在表明意向上存在疑問的;(c)選票相當殘破;(d)選票並無明確選擇。


因任何選票所引起的任何問題,投票站主任就點票所作出的決定為最終決定,可借選舉呈請提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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