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進行時!淄博一22人涉惡集團一審公開宣判

掃黑除惡進行時!淄博一22人涉惡集團一審公開宣判

為進一步擴大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打擊聲勢,有力震懾黑惡勢力犯罪。11月28日上午,桓臺縣人民法院院長王偉擔任審判長,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杜所平等22人惡勢力集團犯罪一案,被告人杜所平等22人分別被判處十六年至一年二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十九萬至三萬元不等的罰金或沒收財產。

扫黑除恶进行时!淄博一22人涉恶集团一审公开宣判
扫黑除恶进行时!淄博一22人涉恶集团一审公开宣判

臺縣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05年以來,被告人韓寧、張同峰、張傳信、朱訓全、韓已生、王明、牟學超、朱振元、王樹洪、牟長東、張衍濤等人長期糾集在被告人杜所平周圍,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打擊報復村民,謀取非法經濟利益,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為獲取非法利益,上述被告人利用被告人杜所平擔任太平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的地位,以杜庚公司為依託,採取威脅、恐嚇、阻撓施工、堵門、堵路等手段,多次實施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破壞生產經營等違法犯罪活動,霸佔砂石供料、強攬工程,將工程分包給組織成員,並向成員收取工程管理費或向相關企業強行索要管理費,嚴重侵害了太平村周邊的經濟秩序。

為了樹立被告人杜所平的權威,被告人杜所平利用自己的職務便利,指使或默許被告人韓寧、張同峰、張傳信等組織成員對其對立面或有不同意見的人進行打擊報復,無事生非、逞強耍橫,多次實施尋釁滋事、故意毀壞財物等違法犯罪活動,對當地群眾形成心理強制、威懾,干擾、破壞他人正常生活,在當地造成惡劣影響。

扫黑除恶进行时!淄博一22人涉恶集团一审公开宣判

桓臺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韓寧、張同峰、張傳信、朱訓全、韓已生、王明、牟學超、朱振元、王樹洪、牟長東、張衍濤等,長期糾集在被告人杜所平周圍,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在太平村境內有組織地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系惡勢力犯罪集團。被告人杜所平在惡勢力犯罪集團中起組織、領導作用,系首要分子,應當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被告人韓寧、張同峰、張傳信系重要成員,被告人朱訓全、韓已生、王明、牟學超、朱振元、王樹洪、牟長東、張衍濤系組織成員,按照各自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

為嚴肅國法,打擊犯罪,保護公民的人身、財產權利不受侵害,保障正常的社會秩序,結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後果及歸案後的認罪、悔罪態度,桓臺縣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被告人親屬及部分群眾、村委主職幹部、新聞媒體記者等90多人旁聽了此案。

(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劉磊通訊員田承海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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