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檢察服務黃河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青海檢察服務黃河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青海檢察服務黃河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11月26日,青海省檢察院召開“關於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 服務保障黃河上游(青海段)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新聞發佈會。

11月26日,青海省檢察院召開“關於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 服務保障黃河上游(青海段)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新聞發佈會,通報了制定出臺《青海省人民檢察院關於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 服務保障黃河上游(青海段)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的相關情況,發佈了全省檢察機關辦理的5起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意見》從提升站位、精準履職、健全機制、提質增效等四個方面,對青海檢察機關聚焦三江源、祁連山等黃河上游水源涵養區,緊緊圍繞黃河上游(青海段)亂佔亂採亂堆亂建、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與管理、參與鄉村治理等重點領域,持續強化與行政機關的協作協調協同,同心協力切實加強對黃河上游(青海段)的生態公益司法保護,積極助力中央環保督察問題整改,做好省人大常委會水汙染執法檢查發現問題線索的持續跟進監督,貫徹落實恢復性司法理念,充分發揮公益訴訟訴前程序作用,不斷提升公益訴訟檢察辦案質效等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典型案例

1. 果洛州達日縣黃河干流生態保護公益訴訟案

2.海南州貴德縣尕讓鄉阿什貢黃河大橋上游南岸違規取土公益訴訟案

3. 黃河積石峽水電站庫區林地生態保護公益訴訟案

4.黃南州同仁縣境內黃河二級支流河道整治公益訴訟案

5.果洛州久治縣黃河干流河道生態保護公益訴訟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