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協:泰康保險近3000件商標護體,“康泰”商標被無效宣告

摘要:泰康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康保險)對第15522171號“康泰”商標(以下稱爭議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經審理,爭議商標被予以無效宣告。

泰康、康泰,兩個名稱文字構成相同,只是順序相反,很容易讓人混淆,傻傻分不清。

出於對品牌的保護,泰康保險於2018年7月31日對第15522171號“康泰”商標提出了無效宣告請求。

知協:泰康保險近3000件商標護體,“康泰”商標被無效宣告

泰康保險是1996年成立的全國性、股份制人壽保險公司,經過穩健、創新的發展,泰康保險連續11年榮登“中國企業500強”,在國內積聚了一定的知名度。

有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底,泰康保險管理資產規模超過14000億元,擁有各級保險分支機構超4000家、營銷員80萬,累計服務個人客戶2.62億人,服務企業客戶42萬家,支付理賠金額450億元,納稅483億元。

這樣一家大型機構,對於商標的保護和防禦是格外注重的。

根據商標局官方網站查詢,泰康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有2780件商標,包括“泰康建投、泰康、泰康保險集團、泰康家、泰康文旅”等等,涵蓋類別也比較豐富,商標佈局比較完善,為打擊傍名牌行為做了充足的防禦。

知協:泰康保險近3000件商標護體,“康泰”商標被無效宣告

本案中的爭議商標是由“泊頭市康泰泵業有限公司”於2014年10月16日申請,並於2016年1月21日被核准註冊的,核定使用於第39類的“海上運輸; 汽車出租; 司機服務; 貨物貯存; 輪椅出租; 倉庫貯存; 拖運; 船舶經紀; 貴重物品的保護運輸; 導航”等服務。

知協:泰康保險近3000件商標護體,“康泰”商標被無效宣告

經過審理,泰康保險註冊的第4428673號“泰康人壽”商標、第6066879號“泰康資產”商標、第12788417號“泰康在線”商標、第14131921號“泰康”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一至四)提出申請註冊的日期均早於爭議商標的註冊申請日期,且引證商標一被認定為在第36類保險服務上為相關公眾所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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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爭議商標文字“康泰”與引證商標一“泰康人壽”商標文字構成、呼叫相近,已構成對該商標的複製、摹仿。爭議商標在核定服務上的使用可能不正當地借用申請人引證商標一的商譽,致使申請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

爭議商標核定使用的“船舶經紀”服務與引證商標二至四核定使用的“經紀”服務屬於同一種或類似服務,並存使用在上述同一種或類似服務上,易使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故爭議商標與引證商標二至四已構成《商標法》第三十條所指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

不過,泰康保險提供的在案證據不足以證明爭議商標的註冊為以欺騙手段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准註冊,最終爭議商標被予以無效宣告,無其它賠償。

泰康保險在商標佈局方面前瞻性的戰略目光,無疑是打贏這場商標保衛戰的有利武器。早日註冊多類別的商標,不僅可以得到有效的商標保護和防禦,還能為品牌多領域發展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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