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離職,被要求多留3個月,老闆說,教會接替者才準走

提離職,被要求多留3個月,老闆說,教會接替者才準走


小孫最近打算去一家新單位工作,他跟老闆提出辭職,沒想到老闆說,走可以,但至少要再留3個月。

因為,第一,公司要先找到接替者;第二,小孫必須把接替者完全教會,可以百分百勝任小孫當前所做的工作,他才可以走。

小孫很鬱悶,又有些拿不準,找我諮詢:老闆這要求到底合不合理?

我告訴他,當然不合理。

提離職,被要求多留3個月,老闆說,教會接替者才準走

一、違背勞動法,且轉嫁責任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已經明確規定了員工自正式提出離職起,一個月後可以離開公司。

勞動法規的制定是站在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角度,做了全面評估而制定的,帶有強制法律效力。

基於這個角度考慮,公司的這個要求顯然不僅不合理,還不合法。

誠然,離職員工應該在走前做好移交工作,以便接手的員工更好更快地接手,這是離職人員的責任,也是善始善終的職業素養。

但這並不代表,離職員工必須幫助公司培養出一個成手,才能夠離開。

小孫老闆的做法,是在混淆概念,轉嫁責任。

培養人,是公司自己的事情,不應該轉嫁到離職員工頭上。

我朋友芊芊也遇到類似的情況,她原先在一家公司從事會計工作,老闆不僅給的工資低,而且還要身兼數職,後來她朋友給她介紹了另一家公司。

老闆同樣提出,必須教會接替她的人才能走。

可氣的事,接替的新員工是老闆的侄子,之前只是在外面上了些培訓班,從來沒有從事過會計工作。

芊芊非常辛苦地帶了他三個月,老闆才放她走,直接讓她的新工作泡了湯。

不僅如此,半年過去了,新接替的員工還時不時打電話請教,芊芊一氣之下拉黑了對方的電話和微信。

所以遇到這種情況,我們一定要善於維護自己的權益,不要輕易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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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某些老闆會以此為由挽留員工

我在一個創業者群,曾見過有些老闆討論過類似操作。

得力的員工要走,暫時找不到接替的人,也不想加工資挽留,此時該怎麼辦?

那幾個老闆總結了一字訣:拖。

要麼打感情牌,說公司困難,要麼就以類似培養接班人為由,讓員工再待一段。

員工如果堅持,他們就各種刁難,讓HR在各種環節上使絆子。

雖然有勞動法,在公司與員工的對比上,員工客觀上處於弱勢,時間精力上也耗不起。

很多人要麼徹底談崩,翻臉走人,要麼最終妥協,繼續留下,直到老闆找到合適的人,重新掌握主動,再將他們踢走。

其實,會這樣做的老闆,都不可能是大老闆,他們註定做不大。

就像馬雲所說,員工離職,通常就兩種情況,錢給少了,心委屈了。

如果不能針對這兩點對症下藥,強行通過手段挽留,一點好處都沒有。

拖得時間越長,越會讓員工心生牴觸與反感,越不利於工作開展。

離職就好比男女朋友分手,既然去意已決,最好的狀態就是就此別過,各自安好。

如果老闆只是因為從愛惜人才的角度出發,想留住員工,應該用坦誠的方式,而不是這種不明智又有點無賴的方式。

純粹拖延時間,不讓員工離職的老闆,實在太沒格局。

離職見人品,既見員工的人品,同樣也考驗老闆的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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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做到這3點,已是體面離職

從員工角度看,儘管沒有為公司培養人的義務,但體面地離開,還是基本的素養。

如何做到體面?公子想談3點看法。

1.提前申請,妥善交接

我見過不少人,提交辭呈之後的一個月就是在混日子。

他們內心的潛臺詞是,反正我已經辭職,和這個公司無關了,也就不用再為他們賣命,這也間接導致了大多數即將離職的員工,難以受到領導的待見。

離職不代表以後不相見,只要你還在這個行業,總難免和之前的同事、領導打交道。現在渾渾噩噩度日,行業口碑差了,工作開展自然就難了。

決定離職了,至少提前1個月申請,給領導以心理準備,好安排同事分攤自己的工作,或再招聘人。

如果下家要求你儘快入職,也要積極跟兩方做好溝通,不要因為已經要離職了,原公司就不用管了。

我身邊有很多優秀的職場人,他們離職前,一定會用盡全力去做手頭上的工作,甚至做得比提交辭呈前還要完美。

我問為什麼,他們多數說,這是做事的底線和基本的職業操守,不能因為我要走,就對不起老闆。

小事見格局,這樣格局的人,一定能讓他走的更遠。

有始有終,站好最後一班崗,能讓自己走得更從容。

2.言辭有禮,當面請辭

當面向領導提出辭職,遞交辭職信,從小了說是職業化,往大了說是個人品性素養的體現。

即便單位與上司很糟糕,非常不值得留下,但以剋制而友好的言語請辭還是很有必要。

網上不是有句話麼:壞單位就像渣男。那不如及時止損,揮手趕快離開。

與其說這樣說為了在人前體面,倒不如是為了讓自己避免後續可能的麻煩。

3.保持聯繫,留有餘地

很多人習慣一離職就和前同事、老闆從此老死不相往來,實則並不明智。

更有甚者,覺得已經辭職了,也退出了工作群,不如順手直接刪除前同事的微信好友,並美其名曰新生活的開始。

其實這樣很不理智。公是公,私是私,離職不代表朋友也沒得做。

如果倆人在公司關係一般,可以停留在點頭之交、點贊之交上;但如果關係還不錯,遇見了寒暄幾句,其實無可厚非的事情,沒有必要把一切都斷得乾淨。

只要還在一個圈子,你永遠不知道什麼時候會以什麼身份重新遇見。保持適度聯繫,也是給自己的一個退路。即便與前老闆關係不好,留他在你圈子,讓他看你變得更好,豈不更加快慰?

理智的職場人,一定懂得留有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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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周全妥帖,才叫職業化

對一名職場人來說,職業化體現在方方面面。認真地結束,無疑是重要的一環。

離職見人心,也見修為。

每一個時代的人,有尖銳就會有柔和;有勤奮就會有懈怠;有優秀就會有平庸。

與公司的告別,就像兩個人談戀愛,之前有再多美好的回憶,也可能因為漫長的分手拉扯而演變成糟糕的回憶。

唯有周全妥帖地得體離開,你才是那個足夠職業的職場人。


作者:焱公子,髮型光芒萬丈的跨界理工男。多年500強,專注解職場。寫有靈魂的故事,過有溫度的人生。微信公眾號:焱公子(ID:Yangongzi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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