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淖爾3名管渠責任人賠償農戶20多萬元,原因是啥?

11月7日,前旗人民法院新安人民法庭法官會同新安鎮政府、司法所、村委會相關工作人員,成功調處了一起因支渠開口淹了農作物,導致農作物受損的糾紛。

農作物被淹發生在一個月前,涉及11戶農戶。事發後,新安人民法庭庭長協助鎮政府開展走訪排查及調解工作,同時叮囑農戶積極搶救受損農作物,將損失降到最低。近日,承辦法官再次到受損農戶家走訪,詳細瞭解了葫蘆籽和葵花子的畝產量和市場價。

11月7日,承辦法官會同新安鎮政府、司法所、村委會相關工作人員,組織11戶農戶和1名管理農田用水負責人、2名跑渠負責人進行調解。最後,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2名跑渠負責人各承擔30%的賠償責任,管理農田用水負責人承擔40%的賠償責任,共計賠償農戶20多萬元。其中,被水沖走的、發了臭的農作物,損失由3名責任人於今年12月30日前給付;被水泡過導致產量下降的農作物,按照市場價補齊差額,差額部分由3名責任人於2020年3月30日前給付。隨後,又對這起糾紛進行了司法確認。

據瞭解,糾紛通過訴前調解再進行司法確認具有法律效力,且不收取任何費用,對於老百姓來講,這是一種省錢又省力的解決糾紛辦法。


巴彥淖爾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李博

通訊員 田碩

巴彥淖爾3名管渠責任人賠償農戶20多萬元,原因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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