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原校!安徽一在職教師被處分

關於懷遠縣教體局

查處有償家教情況的通報

各縣(區)教體局(社會事業局),局屬各學校:

經過自暑假至今的集中整治,蚌埠市在職教師有償家教現象得到了有效治理,取得良好的社會反響。為了進一步遏制有償家教現象的發生,經市教育局黨委會研究決定,根據《蚌埠市教育局關於治理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的通告》組織處理原則,現將懷遠縣查處有償家教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孫芳芳,2012年9月參加工作,2012年9月至2018年8月在懷遠縣常墳小學任教,2018年9月借調到城關小學任教至今,任城關小學一(4)班班主任、語文教師。2019年暑假,孫芳芳的親戚、無業人員徐某計劃在懷遠縣禹城小區開辦“小飯桌”並印製了招生宣傳單,宣傳單上有供應午餐、午間作業輔導、週六週日補課等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聯繫人電話有兩個,其中一個電話號碼為孫芳芳的。2019年9月開學後,孫芳芳在城關小學一(4)班家長微信群中轉發了徐某的“小飯桌”招生宣傳單,動員本班學生到徐某的“小飯桌”吃飯並補課。

孫芳芳作為在職教師,在家長微信群轉發“小飯桌”招生宣傳單,把自己的電話作為“小飯桌”的聯繫電話,動員、介紹本班學生到“小飯桌”吃飯並補課,已構成違紀。根據教育部《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教師﹝2015﹞5號)第四條、第六條和《蚌埠市教育局關於治理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的通告》第二條第二款、第四款等規定,懷遠縣教育體育局行政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孫芳芳通報批評並退回常墳小學。

希望全市教育系統教職工牢記開學典禮集中宣誓活動中的誓詞,履行承諾,杜絕任何形式的有償家教行為。各縣(區)教體局(社會事業局)、局屬各學校要嚴格落實治理有償補課的主體責任,健全領導責任制和監管工作機制,紮實開展有償家教專項整治工作,真正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對於違反規定並從事有償家教的老師,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蚌埠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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