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圖標被註冊成商標?3年的拉鋸最終騰訊輸了

這麼些年,騰訊的法務部——“南山必勝客”威名在外,面對“碰瓷”者,一個揪一個準。然而,因為一件商標,騰訊也有束手無策的時候。

微信圖標被註冊成商標?3年的拉鋸最終騰訊輸了

騰訊申請無效宣告失敗

2018年07月05日,騰訊對第15401931號“德撲圈及圖”商標申請無效宣告,乍一看,這文字和騰訊有什麼關係?但一看商標圖樣你就明白。

這件商標申請註冊於2014年09月23日,申請人先導互動國際有限公司(下稱先導互動公司),指定註冊在第9類便攜式媒體播放器; 動畫片; 電子出版物(可下載); 計算機程序(可下載軟件); 計算機外圍設備; 智能卡(集成電路卡); 鼠標墊; 計算機遊戲軟件; 可下載的影像文件; 手機帶等商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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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圖樣是由文字“德撲圈”加上“聊天”圖形組合而成,也正是這個“聊天”圖形,引起了騰訊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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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展開了一場3年的拉鋸戰

提出商標註冊申請,被商標局駁回——騰訊+1分;

通過駁回複審,商標進入初審公告——先導互動公司+1分;

騰訊提出異議,並異議成功——騰訊+1分;

先導互動公司提出不予註冊複審,並註冊成功——先導互動公司+1分;

最終騰訊提出無效宣告申請

在無效宣告中,到底是誰勝出呢?

騰訊表示:

1.構成近似。“德撲圈及圖”商標與騰訊持有的四件商標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

這四件商標分別是第9085979號“微信及圖”商標、第13871987號“微信及圖”商標、第15122629號“微信公開課及圖”商標、第10710418號圖形商標。

2.著作權。騰訊對《微信品牌標識》系列美術作品享有在先著作權,“德撲圈及圖”商標的註冊侵犯騰訊對微信圖形享有的在先著作權。

3.會混淆。“微信及圖”商標已成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德撲圈及圖”商標構成對該商標的複製和摹仿,其註冊會損害申請人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德撲圈及圖”商標極易使消費者對服務的提供者發生混淆誤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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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評委認為:

1.不近似。依據商標整體表現形式,文字“德撲圈”才是其顯著識別部分。雙方的商標在文字構成、呼叫等各個方面存在較大差異,二者並存於市場,並不會導致消費者混淆誤認商品來源。

2.非模仿。爭議商標為圖文組合商標,其圖形部分與申請人主張享有著作權的圖形在圖形細節等方面存在相當差異,不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實質性相似。

3.不混淆。“德撲圈及圖”商標並未對其指定使用在計算機遊戲軟件等商品的產地、質量等特點進行描述,並不存在欺騙性,導致公眾混淆誤認。

最終,“德撲圈及圖”商標維持註冊,騰訊與之糾纏了3年,以失敗告終。

騰訊如此警惕也是自然的,畢竟微信用戶上億,國民熟知度極高,肯定要對微信加以註冊商標及保護。而這也不是騰訊第一次為微信商標“征戰”了。

2016年11月,騰訊對北京遊聯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第9452607號“微信”商標提出了無效宣告的請求;

2018年1月,騰訊對金召平申請的疑似“微信劉海”商標提出異議申請;

2018年,騰訊起訴深圳市微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小小樹(深圳)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綠農農業集團有限公司使用“微信食品”商標,並索賠5000萬元;

2019年06月,騰訊對廣州航群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申請的疑似“微信碗”的商標提出異議申請。

不過以上這幾個案例的圖形和微信商標過於相似了,被騰訊“揪住”也正常,而“德撲圈及圖”商標,你認為真的有冒犯到騰訊的微信商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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