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奇怪的住宿費發票

不久前,江蘇省南通市如東縣紀委監委派駐第十五紀檢監察組,對駐在部門下屬單位縣環衛處開展公用經費使用情況專項監督檢查時,一張票據引起了檢查人員的注意。

這是一張夾在該單位業務培訓報銷單據中的住宿費發票。

“培訓就三天,為什麼會在兩個不同的酒店住宿呢?”

帶著疑問,檢查人員仔細查看了該筆報銷憑證所附材料。附件表明,2017年7月,縣環衛處朱松華、施鵬程兩人去青海省西寧市參加業務培訓,通知寫明瞭培訓期間人員食宿由主辦方統一安排在西寧市一家酒店,並未安排其他酒店。然而,報銷憑證中除會務組指定酒店發票外,還多出一張青海省海北州的酒店發票。

為進一步查明事實真相,檢查人員上網對兩家酒店的情況進行了搜索比對,發現位於海北州的酒店距離會務組指定酒店120多公里,距離國家5A級景區青海湖卻僅有20多公里。

檢查人員隨即找到參加培訓的朱松華和施鵬程核實相關事實。面對詢問,朱松華先是沉默不語,後又說時間久遠,不記得當時的情況了。施鵬程也說記不清了,並表示這筆費用不是由他報銷的,談話工作陷入了僵局。

檢查組決定找有著30多年黨齡,也是此次培訓費用報銷經辦人的朱松華再次談話。

“你是受黨教育多年的老同志,這次組織上找你談話,希望你實事求是,正視存在的問題,以一名老黨員應有的黨性對待組織調查……”

面對陳亞華組長耐心細緻的政策宣傳和思想工作,朱松華低下頭,不停地搓著雙手。

“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你瞭解吧?培訓期間你們去青海湖幹什麼?”

幾番追問後,朱松華的神情有些改變,抬起頭,長嘆一口氣。

“唉……陳組長,培訓期間我們去青海湖景區參觀了一下……”

“你是否知道培訓期間不得藉機外出參觀或旅遊?”

“知道有這樣的規定。”

“那你們為什麼還要藉機去遊玩呢?”

“我們看到培訓課程不緊張,又想到來青海一趟不容易,就萌生了去青海湖景區玩一玩的想法。”

“那出去玩的費用為什麼在單位報銷呢?”

“我想混在培訓出差費用中一起報銷,也不會有人發現的。還是心存僥倖了,我願意接受組織上的處理。”

此時,另一間談話室裡的施鵬程也交代了同樣的違紀事實。

2019年8月15日,朱松華、施鵬程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應由個人承擔的相關費用也全部被追繳。

“借培訓之機繞道旅遊,還將費用在單位報支,自以為發生地遙遠、手段高明,卻終究難以掩蓋違紀事實。”陳亞華說,“調查還發現,此次培訓並非由上級部門組織開展的。”

如東縣紀委監委結合此案件,要求各派駐紀檢監察組對全縣所有公務出差,尤其是外出學習培訓活動進行拉網式核查,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同時,對非必須參加的外出培訓會議從源頭上審核把關,防止出現以旅遊為幌子的假培訓假會議,充分發揮監督“探頭”和前沿“哨兵”作用。(李迪勝耿建王志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