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建立健全低保規範管理長效機制 杜絕“關係保” 確保“公平保”

呼和浩特新聞網11月15日 據《呼和浩特晚報》報道 (記者 劉芳)昨日,呼和浩特晚報記者從自治區民政廳瞭解到,為進一步加強低保規範管理,鞏固農村牧區低保專項治理前期工作成果,我區建立健全低保規範管理長效機制,進一步加大規範管理力度,及時發現、糾正、懲處“關係保”“人情保”,確保低保制度公平實施。

按照要求,各地要嚴格落實低保審核審批“兩榜”公示制度,將低保公示納入嘎查村“三務公開”工作內容。同時,完善低保對象信息查詢機制,加強嘎查村低保信息數據平臺與嘎查村“三務公開”平臺信息銜接,同步做好網絡公示,將低保政策、低保信息系統相關數據納入公示範圍;對已受理的低保經辦人員或嘎查村(居)民委員會成員近親屬的低保申請,應當同步進行備案。對已經進行備案的低保對象定期複核並重點核查,對不符合保障條件的對象要及時清退,最大限度杜絕“關係保”“人情保”現象的發生;積極推進低保網上申請、審核、審批,不斷提高工作效率,通過信息共享減少群眾開具證明,努力實現困難群眾“最多跑一次”;盟市、旗縣級民政部門要面向社會公佈投訴舉報電話,建立群眾舉報問題線索臺賬,受理群眾關於低保工作中的腐敗問題投訴舉報。

同時,各地要進一步強化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確保救助兜底保障“兜的牢”“兜的好”“兜的實”;各地要組織開展全面排查,把好低保對象出口關,嚴格按照當地低保對象綜合認定標準化指標認定農村牧區低保對象;要結合地區實際制定完善相關政策,對家庭人均收入超過低保保障標準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給予低保漸退政策。漸退期滿後,經旗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確認其實現穩定脫貧後再退出低保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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