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兵團幹部違規住房清理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幹部違規住房情況清理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現將有關清理整改工作有關事項予以公告,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一、清理對象及範圍
(一)清理整改對象
清理整改對象為師級和處級幹部(含離退休幹部和享受住房待遇的其他人員)。
(二)清理整改範圍
1.凡為領導幹部購建的獨棟(獨院)、雙拼、疊拼、聯排等高檔住宅;
2.2005年1月1日後單位購買商品房或將建造的週轉房、保障性住房及其他住房,以房改優惠價出售給領導幹部;
3.2011年1月1日後違規為領導幹部建設“集資房(統建房)”;
4.購買符合政策的集資房(統建房)但購買價低於成本價;
5.重複享受政策性住房(含配偶);
6.2005年1月1日後給予領導幹部住房(購房)補貼;
7.其他違反住房政策規定的問題。
二、工作時間及步驟
此次幹部違規住房情況清理整改工作從2019年11月1日開始到12月10日止,主要分四個階段:部署任務階段、全面排查階段、彙總總結階段、兵團幹部違規住房清理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階段。
三、工作要求
領導幹部違規住房問題,是典型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兵團此類問題時間週期長、執行政策標準不一致,涉及面廣、數量龐大、情況複雜,清理整改工作難度大,要把清理整改工作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強化責任擔當、增強監督實效,確保任務高質量完成。
(一)提升政治站位,積極主動履職。各單位要“新官理舊賬”,各單位黨委(黨組)履行主體責任,黨委(黨組)書記是第一責任人,紀委(監委)或派駐紀檢組履行監督責任,站在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高度,堅決徹底清理整改幹部違規住房問題。
(二)堅持實事求是,全面如實填報。各單位在清理過程中,要按照附表內容進行清理,逐項逐人核實填報幹部違規住房情況統計表,特別是師級幹部違規住房情況統計表,做到數字清、情況明,一個也不隱瞞、一個也不遺漏。
(三)誰簽字誰負責。各單位清理報告和師級、處級幹部違規住房情況統計表,均需各單位黨委(黨組)、紀委(監委)或派駐紀檢組主要領導簽字背書,並簽訂《承諾書》。對推諉牴觸、弄虛作假、謊報瞞報漏報的,兵團紀委監委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和黨委(黨組)、紀委(監委)或派駐紀檢組主要領導的責任。
(四)幹部違規住房清理整改工作要以工作實效和群眾認可來檢驗。既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中央最新要求,又要避免生硬粗暴、“一刀切”、簡單化,防止不穩定因素的發生。
舉報電話:2069216
特此公告。
師市幹部違規住房清理整改工作領導小組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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