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出嫁時,母親只給“一千元”當陪嫁,查完餘額之後,女兒落淚

女兒出嫁時,母親只給“一千元”當陪嫁,查完餘額之後,女兒落淚

文|末小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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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母愛”,我依然堅持溫柔對待這個世界,我認為它從來都是世間最偉大的愛。

以前很小,聽大人們講,兒女都是母親的心頭肉。那個時候不懂得什麼是“母愛”,但只會唱那句“世上只有媽媽好”。

長大了些許,慢慢明白了什麼是“母愛”,但是由於叛逆心理,總覺得母親對自己的管束太嚴格,時而會淘氣、調皮。

雖然從小到大沒有被母親打過,但是責備了卻無數次。

再長大了些許,瞭解了“母愛”,也慢慢學著感恩,把小時候“虧欠”母親的那些“不聽話”,全都收集起來,一點點的還給她。

如今,知道了什麼是“母愛”。這種知道,是深入骨髓的瞭解。

從孩子呱呱落地,到孩子蹣跚學步,再到孩子離開那雙溫暖的手掌獨自行走,再到背起行囊留下一個帶有期盼的背影給她。

她就那麼默默地付出,雖然偶有“怨言”,但人無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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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我們在外面有了委屈,第一個想到的,從來都是母親。

身為母親,為了孩子她什麼樣的苦都肯吃,什麼累也都肯受。如果說,需要用自己的生命來換取孩子的一生幸福,她甚至都會毫不猶豫。

但是,殘酷的現實始終不願意把這份偉大的愛,冠以“一帆風順”。它好似在考驗“母愛”一般,總是在子女享受“母愛”的時候,增添一些“苦難”。

麗雲(化名)曾經覺得母親是自私的,她對母親有很大的偏見。

麗雲的父母離婚的時候,她還不懂事,因為那個時候的她才只有三歲。從她有記憶開始,她已經生活在了現在的繼父家裡。

當然了,自從母親改嫁過來以後,並沒有告訴這並不是她的親生父親,她也一直開口就叫繼父為爸爸,叫繼父的父母為爺爺奶奶。

母親之所以沒有告訴麗雲,本意是不想她覺得自己的父母離婚,不想她會因為繼父不是自己的親生父親,而會有什麼心理陰影。

可是不得不說的是,畢竟不是親生的,繼父一家人對麗雲,並不是很友好,甚至是很苛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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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和繼父,在結婚的第二年,為麗雲生下了一個兒子。

繼父對兩個孩子有著很大的差別。比如,他手裡有一塊糖,肯定給弟弟,就算他手裡有兩塊糖,也不會給麗雲一塊,都會給弟弟。

麗雲剛開始覺得這是繼父重男輕女,後來,她聽到了自己不是繼父親生女兒的話,她終於明白了,為何自己如此的不受待見。

母親倒是對兩個孩子一視同仁,甚至更偏心麗雲一些。

可是,畢竟母親人微言輕,在繼父家裡又說了不算,所以就算母親疼麗雲,可是也沒有改變麗雲不受待見的事實。

從小,麗雲心裡就有很大的落差感,看著繼父和爺爺奶奶對弟弟的疼愛,再看看他們對自己的冷漠。

有時候當自己犯錯誤,或是根本錯誤就不在自己的是時候,他們還會對自己進行謾罵,這會讓麗雲更加的傷心。

有時候麗雲也會把自己的委屈說給母親聽,麗雲說的時候會哭,母親也跟著哭。麗雲很多次都說讓母親帶著她離開,因為她覺得這個家不溫暖,她不喜歡這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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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母親抱著麗雲說:“媽媽有兩個孩子,第一次離婚,已經委屈了你,媽不能再離婚了,那樣不僅你委屈,弟弟也委屈了。”

作為母親,的確是這樣想的。兩個孩子對於她而言,都是她的心頭肉,都一樣的疼。

第一次婚姻失敗,她意識到了對孩子的傷害,她不想再一次的失敗,對另一個孩子再造成傷害了。

可是這話在麗雲聽來,就是母親偏心弟弟的表現,難道就為了弟弟,委屈了自己嗎?

所以,從那個時候,麗雲開始對母親也有了怨言,但是母親還是一如既往的愛著麗雲,保護著麗雲。

漸漸的,麗雲也長大了,弟弟也長大了。

因為有繼父和爺爺奶奶的偏心,加上從小麗雲就對這個弟弟有看法,所以,姐弟兩個人的感情一直就不太好。

再就是,因為弟弟從小受著家人的溺愛,性格也是飛揚跋扈的,欺負麗雲也是常有的事情。

弟弟雖然比麗雲小了幾歲,可是因為談戀愛比較早,所以結婚的也比麗雲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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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之前,只是繼父和爺爺奶奶對麗雲不好,可是自從弟弟結婚以後,弟弟和弟妹對麗雲也一直是提防的狀態的。

弟弟和弟妹生怕的就是麗雲花家裡的錢,別人倒不擔心,畢竟繼父和爺爺奶奶都不會偷著給麗雲錢的,所以全家人都提防著母親給麗雲錢。因此,母親在家裡,從來都是不掌管錢的。

不過,母親平時也出去工作,掙來的錢以前都是交給繼父,現在弟弟娶了媳婦,基本上掙來的錢都交給了弟妹,每個月都會給母親一部分生活費。

要說麗雲在家裡的沒有地位可言,那麼母親也是沒有什麼地位的。

麗雲一直就盼著自己長大,想要早一點離開這個家,現在麗雲終於要結婚了,並且老公還是自己相中的男人,麗雲一直嚮往著自己結婚後的幸福生活。

看著自己的女兒嫁給了自己愛的男人,並且也知道,這個男人非常的疼愛自己的女兒,麗雲的母親別提多高興了,最近就是自己走路,都是笑容滿面的。

她知道,跟著自己,女兒受了很多的苦,其實沒有人比麗雲的母親更希望她能夠幸福了。

在麗雲出嫁的時候,母親當著所有人的面,給了麗雲一張卡,說裡面有一千塊錢。按照家鄉的習俗,女兒出嫁,都要幾萬塊錢的陪嫁,所以一千塊錢,真的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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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麗雲的母親說:“繼父一家把你養大已經不容易了,所以你結婚不能跟別人攀比。卡里的一千塊錢,就當是給你的陪嫁了。結婚後好好生活,這個家還是你的孃家,多回來看看。”

聽著母親的話,有那麼一瞬間,麗雲都想著,以後再也不要回孃家了。

可是,她畢竟還是自己的親媽,有些感情並不是說割捨就割捨掉的。就像母親說的那樣,繼父一家養大了她,而這其中給她最大關愛的,依然是母親。

就這樣,麗雲結婚了,結婚後幾天了,麗雲都沒有給母親打電話,其實作為母親的,怎麼可能不惦記女兒,所以母親主動給麗雲打了電話。

當然,這個電話,麗雲的母親肯定是揹著家裡人打的。

她在電話裡告訴麗雲:“閨女,有時間你去把卡里的錢取了吧,興許你能用上。”

母親就說了這麼一句話,再沒有多說什麼。可是莉雲覺得母親的話還是有深意的,所以她就拿著這張卡,本想著去把這裡的一千塊錢取出來。

可是,當莉雲一查餘額,讓自己有些不敢相信。卡里根本不是一千塊錢,而是三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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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三萬的數額對於一些家庭來說,並不算多。可是對於一向不掌管經濟大權的母親來說,能攢到三萬塊錢,那得多不容易啊。

更何況,弟弟結婚以後,母親還時常會貼補弟弟一家。

那一刻,麗雲淚流滿面。

一直以來,麗雲都覺得母親只愛弟弟,不愛自己,或是覺得母親愛自己的少一些。

可是,通過這件事,她知道了,在母親的心中,自己一樣的重要,之所以這些年母親能夠隱忍,這就是出於一個母親對孩子的愛。

誠然,孩子是母親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她對孩子的愛,甚至能夠超越愛自己。

這就是世界上最無私,最偉大的母愛。

對於很多人,曾經叛逆的時候,興許都覺得母親的嘮叨是煩人的,對自己的管制是無理的。其實,這都是出於愛。

當時父母念,今日爾應知。

愛子心無盡,歸家喜及辰。

-END-

今日話題:

離家後,你會經常給母親打電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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