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市場監管局嚴厲打擊轉供電領域價格違法行為

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要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清理電價附加收費,降低製造業用電成本,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再降低10%。今年以來,甘肅省市場監管局認真落實這一利企政策,從7月15日開始,組織各市州在全省範圍內開展為期四個月的電網和轉供電環節電價重點檢查。

此次重點檢查的範圍是電網企業和全省所有轉供電主體(包括各地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物業、寫字樓等)。對電網企業重點檢查繼續收取已取消的壟斷性服務收費項目行為;擅自制定項目和標準並收費,強制或變相強制服務並收費的行為;在地方定價目錄和實行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之外加收其他費用的行為和其他不執行國家電價政策的行為。對轉供電主體重點檢查不執行政府定價的行為;在轉供電環節強制或變相強制服務並收費的行為;在轉供電環節以分攤共用設施用電及損耗或以其他名義多收和加收費用的行為;轉供電安裝改造工程中的亂收費行為;繼續或變相收取國家或地方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的行為;以及其他不執行國家電價政策的行為。

經過前一階段的重點檢查,查處了一些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推動電網企業及時退還多收費,監督轉供電主體切實糾正了一些亂加價亂收費行為。現選擇查處的三個典型案例公佈如下:

一、蘭州海鴻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國家規定電價政策向175家商戶收取電費後,又按0.551元/千瓦時的標準加收了“二次服務費”。經核算,2019年4月至6月期間,該公司在“二次服務費”中違規收取不合理費用52665元。

二、蘭州紅星美凱龍世博家居廣場有限公司2019年1月至8月期間向295家商戶收取電費時,在“綜合電價”內違反國家規定電價政策加價131314.70元;同時違反國家規定電價政策在“綜合電價”外按每千瓦時0.39元標準又加收“物業服務費”770886.11元。

三、蘭州錦瑞達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違反國家電價政策按1.30元/千瓦時的標準向756家商戶收取電費。經核算,2019年1月至8月期間,該公司在電價中違規加收不合理費用108184.07元。

我省蘭州市市場監管部門已依照法定程序責令上述三家企業限期退還多收價款,退還期結束後,將視退還情況作出其他行政處罰。

甘肅省市場監管局要求,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切實履行和承擔屬地監管責任,對轄區內轉供電主體進行全覆蓋檢查,切實做到不留死角。特別是要加強對機場、火車站等特殊轉供電區域以及大型商業綜合體等轉供電主體的監督檢查,及時辦理一般工商業電力用戶投訴舉報案件。要依法從重查處不落實降價政策的違法行為,切實將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政策紅利傳導至終端用戶,著力減輕企業的電價負擔,不斷提升實體企業的“獲得感”。

原文鏈接:http://www.cqn.com.cn/ms/content/2019-11/06/content_7736226.htm

甘肅省市場監管局嚴厲打擊轉供電領域價格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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